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项目编号:JH20-210106-00293)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6-00293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
最高限价:5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依据政府的政策规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社区简介启明社区,占地面积2.42平方公里,东至卫工北街、西至重工北街,南至北二西路、北至大成铁路,房源12014户(含在建工地三处1710户),常住户9131户,属物业小区和弃管小区混合型社区,辖区内有市场主体1400余多家(主要集中在沈阳钢材市场、沈阳瑞盛国际汽配城、北二路汽车产业带)。二、项目要求 1、★服务范围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范畴事项、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国家机密的事项,不在本次采购投标人承接的服务范围内。其他服务内容见下表:分类 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全市通办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信息填报 全市通办系统录入计生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育龄妇女登记发放、建立台账、组织育龄妇女开展药具发放宣传活动、申报月、季、年药具报表 办理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网上录入系统、核实材料;一胎生育登记即时办结二胎及多胎生育登记,核实材料,录入系统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审(流出人员) 网上打印婚育情况证明 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登记和发 放工作及第一次办理和遗失等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初审、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针对城镇双失业、双无业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申报、登记和发放工作:审核材料、建立台账网上核实信息、初审材料;针对 第一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可以办理;遗失独生子女光荣证补办的初审、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办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申报、登记和发放工作 核实初审材料、登记 组织计生宣传、帮扶活动及免费孕前优生优育服务 四术、免费孕检等及登记归档 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完善流动人口信息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上报出生死亡人员月报、季报、年报统计表 办理病残儿鉴定初审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优生优育检查、新生儿录入、四术 登记、审件、上报、请款、发钱 流动人口《婚育证》查验 网上核实信息 流动人口生育一孩登记初审   计划生育相关证明、补助申报、登记及发放工作 核实材料、信息上报,网上录入系统等 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及台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情况各项统计表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年审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服务管理 年初对特扶证进行年审,对新增人员进行申报、核实、上报材料、建立台账、联络等 辽宁人口信息系统工作 处理协查、信息更改 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培训教育 开展活动,做好归档记录 协助有关部门对调查上来的违规生育情况进行处理   生育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婚育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材料的初审和证明 合法初次生育的夫妻到社区初审,录系统,再到大厅办理生育审核,盖章、区大厅审批 国家、省、市组织的人口计生专项调查工作 统计数据 社区人口个案信息的采集、核实、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建立《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个案信息及情况台账 参保初审办理民政 办理低保、医疗救助的初审 经济收入情况核查、接收材料系统录入、进行初审上报 办理部分参战参核人员的初审 接收材料进行初审 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初审 接收材料进行初审 60 岁以上低保老人、90 岁以上老人、百岁老人等特殊老人管理服务、空巢老人管理服务 排查符合人群,进行上报信息 老年人基础数据统计和动态管理,节日老龄活动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 录入系统,开展活动信息总结上报 办理临时救助初审(全市通办网上办理) 接收材料进行初审上报 受理低收入家庭申请及初审(只含低保、教育、医疗的初审) 接受材料初审进行上报 民政对象入户走访、建立台账及其他相关临时业务办理 材料整理、上报、录入系统等 老年人意外保险办理 发放通知、统计上报 老年证,优抚证办理及60岁以上老人平台录入 系统录入、上报 日间照料站管理及台账建立,固定资产统计等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建立档案,资产核实,定期开展活动 90岁高龄补贴预算、初审、资格审核、平台录入、疑点数据分析 排查、接受材料、统计核实上报,录入系统等 80岁低保老人补贴统计 排查、统计上报 特困人员初审、资格审核、平台录入、核查 排查、接受材料并上报、录入系统、每月核查 困境儿童排查上报、监管、平台录入、资格审核 排查、上报、建立档案,录入系统、宣传、帮扶、日常监管了解实时生活状态 社区用房管理 社区用房建立档案、统计上报、录入系统 慈善活动宣传、帮扶 日常政策法规宣传、信息总结上报,需帮扶人员排查 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档案管理 民办教师 材料初审、认定、生存认定退役军人事务 军退职工生存认定 接受材料上报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上报 接受材料上报 残疾军人丧葬补助办理 接受材料核实上报 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 排查录入系统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发放、实时政策宣传 接受材料、建立档案、录入系统 拥军拥属 实施政策宣传、开展活动、信息总结上报、档案整理 优抚业务,初审、上报、核查 符合优待补助身份人员、的初审、接受材料上报,入户核查,生存认定。民政 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医保缴纳,采暖报销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接受材料,初审并上报 低保证年审 收集材料进行审批 低保调标,停退,低保金发放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接受材料,进行上报,网上审批、VPN系统录入 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 定期进行排查,收集材料上报 “两节”救助 定期进行排查,上报 劳动能力鉴定 接受材料初审进行上报 三无人员认定 接受材料初审进行上报、网上审批、系统录入 困难儿童及孤儿排查录入建档台账 进行排查录入系统并上报材料,留存建档 开展移风易俗和文明祭祀宣传活动  社保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初审 失业证、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失业证年检、失业金领取核准、补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二寸照片、停保单、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失业台帐、失业保险台帐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八项服务 开居住证明、生存认证、退休人员档案、举办退休人员各项活动 城居保 办理、上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 医保系统上查询 个人社保卡制作登记、挂失、加磁、重打密码 社区开具证明,告知居民去医保公司变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就业创业基础信息台账、就业创业证的办理发放 初审、填表 失业人员及应届毕业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和管理 创业带头人、新增创业、大学生创业、求职信息VPN录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退休居住证明,协助社保机构对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进行跟踪调查,做好退休金领取资格认定 认证签字 沈阳市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职工(一般职工、全额补贴职工)、城市低保户城市低保边缘户的采暖费报销受理 登记 求职登记及录入,职业指导登记及录入,用工信息登记及录入,并形成月报收集、发布社区就业信息,配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服务 人员统计上报、归档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宣传,介绍办理流程、受理居民保险业务,城乡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统计台账 代收费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选择缴费档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协助做好追缴冒领养老金工作 解答、登记、指导填报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及台账,档案卡的接收和转移社区参保人员档案、医保等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和管理 系统更改维护 办理下岗、失业人员病退手续 办理下岗、失业人员病退手续。 接收退休人员死亡申报,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困退休人员进行帮扶 接受材料上报 就业失业相关培训信息 人员统计上报、归档残联 办理《残疾人证》申请(资料受理转报) 整理资料上报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办理、发放   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初审(资料受理转报) 重度残疾人一级残救助 办理《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含心智障碍人士防走失产品、7岁以下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初审(资料受理转报) 初审,材料上报 残疾人补助、补贴等申报初审 整理资料,协助上报 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台账 整理、记录文体 社区图书室免费开放和日常服务 记录台账 社区文化活动室(含体育)免费开放和日常服务 记录台账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变更、注销及年检初审 收件,初审,上报 组织社区居民成立具有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各类群众文体活动队伍,定点、定时开展文体活动 台账建立、活动开展,记录整理 协助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文化业户开展日常巡访、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扫黄打非) 台账建立、活动开展,记录整理文体 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 组织开展活动、整理收集档案 幼儿园的日常检查 检查、认定、盖章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 对健身路径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关爱农民工子女服务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对社区罪错青少年进行帮扶、家长学校的建立、开展活动 统计、记录开展相应活动 家庭档案等各项活动开展及记录、协助“惠民活动”的开展 建档、图片、编辑信息上报保障房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初审 收件,初审,上报,入系统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初审 收件,初审,上报,入系统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年审、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年审 收件,初审,上报,入系统 住房保障情况入户跟踪服务 记录台账定期上报 关于住房保障情况信访调查、回复 记录台账 住房保障申请住户一户一档 记录台账定期上报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 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经济核查 公共租赁住房经济核查材料申报 审批表、申请书、承诺书、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附属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署 认写书、租赁证、委托书、公示、银行卡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季度租房资金补助申报 上报申请人在租住地社区开的租房证明,点报系统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业务办理申请 传达摇号地址,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录入系统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变更 在新居住地社区租房证明,租赁证,租住证明,重新签署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资格审核 上报收入证明 婚姻证明及相关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系统实物配租申请 配合实物配租地物业进行年审,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补助人员终止 对于年审不合格的居民终止资格 经济适用住房年审 上报VPN,核查经济住房等收入情况。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产、城管、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 老旧园区上水、下水、电维修报单 排查、记录、上报 健康教育宣传栏日常维护及更换 记录台账定期上报 健康教育卫生档案 记录台账定期上报 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 记录台账定期上报 组织社区内居民开展绿色家庭、绿色消费、爱国卫生运动等各类环保活动,记录台账督促本居住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督促保洁单位搞好环境卫生 巡查发放、档案、上报 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垃圾分类实施 开展活动,宣传、做好归档记录、宣传报道美篇制作 辖区内卫生环境问题的排查、督促整改 排查出的问题上报、解决问题的对比反馈上报 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 检查、排查司法 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特殊时期利用社区网络,组织应急值班巡逻。建立综治档案规范化台帐,即“5卷3册1纪要”(5卷:综合性工作、维护地区稳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综治队伍建设;3册:维护地区稳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有人口管理;1纪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 开展各项活动,按要求做好归档、记录 普法课相关工作   筑防线、控风险、促发展活动 开展活动,做好归档记录 矛盾纠纷重点人重点户工作 登记相关信息,排查、建档 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居住地核查工作及社区矫正辅助工作 登记基本信息、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等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资料收集及归档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有关刑释人员接回、帮教及有关基础工作 建立服刑人员花名册 对本社区罪错青少年、矫正人员进行帮扶 组织矫正人员学习和劳动、建立记录安监 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工作;配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 加强巡查,及时上报问题,做好记录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各项台账,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辖区单位门前三包等问题 建立各项台账,建档居民信息管理 居民信息登记、人口信息掌握与管理 入户登记居民信息、网格责任区“百家情”、知晓率100%达标,完成责任区的入户登记档案台账类 妇女之家台账 整理、记录 社区家长学校(母亲课堂)台账 整理、记录其他工作 开展创城及复查相关工作 台账建立、活动开展,记录整理 商业网点普查登记、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环境普查等工作   开展社区相关工作任务,以及配合协助开展临时性工作任务   未成年人和智力、精神类残疾证申请人的监护人证明   居民社会救助对象(城乡低保、流浪乞讨儿童、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认定盖章证明   青少年社会实践证明,小升初升学表格盖章,往届生报考高等院校盖章   社区居民居住证明   租住房屋证明  其他服务 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监督评估标准: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由专业机构对投标人服务的治理、效率和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和结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拨付资金和续签合同的依据。评估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拨付资金时不扣减费用。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合同,重新履行招投标程序。 3、★服务要求:(1)维护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的良好。如有损毁,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2)服从社区两委班子管理,保证居民基础信息安全;(3)按照合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各项计划及有关实施方案如需进行调整的,应报招标人认可、同意。(4)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定期向招标人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所做的档案和记录应真实合法,不得弄虚作假。根据招标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在项目实施中期及期末,及时对项目进行自评,提供翔实的自评报告,并配合招标人组织或委托开展的例行检查、中期及期末评估考核。(5)应按合同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并保质保量完成公共服务任务。并按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管及期中、期末的评审、评估。(6)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公共服务事项严禁向居民收取无政策支持的费用。(7)实施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注:具体服务要求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三、★人员要求: 1、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男性不少于1 人,且人员相对固定,不允许频繁更换。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其中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中共党员或军转人员或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社会工作师证优先;男性不少于1人。(2)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3)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招标人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招标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招标人的管理制度。(5)建议中标人聘用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居住在启工街道或做过社区工作或转业军人的优先录用。(6)无犯罪前科,政审合格且体检合格。 2、应与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对所服务社区实际情况做充分的调研、评估,了解社区及居民需求。 2、中标人要保证社区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全,留有备案。 3、中标人必须保障社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社区服务人员能圆满完成各项社区安排的临时工作 5、社区服务人员与居民发生肢体冲突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社区公共物品损坏 的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金额用于本项目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经费、机构管理费、评估费用等,其中人员经费不得少于 80%,评估费用不得超过 3%。 7、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性质和特点(如业务范围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服务、就业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家庭婚姻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社会行为矫正、心理道德辅导、基本权益维护等社工领域)。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并按议决事项要求落实。 8、具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合理(如:项目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后勤、财务等基本内部机构设置),内设机构有专人负责,内设机构职责明确。 9、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交接手续完备,各类档 案有专人保管,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0、各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有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11、印章按规定程序和格式刻制,建立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印章有专人妥 善保管。有印章使用记录。五、★管理职责 1、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借招标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根据合同规定和招标人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 转给第三方。 2、保持同招标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招标人的意见,接受招标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六、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启明社区 2、★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依据政府的政策规定执行。 3、★付款方式及条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0%拨付资金,年中支付中标额的20%,年底考核结果出来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余款。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不予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 4、★验收标准: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招标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本服务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经费、机构管理费、评估费用等,其中人员经费不得少于 80%,评估费用不得超过 3%。 6、★项目启动时间:中标人在收到第一笔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沈民办发〔2020〕4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承接主体的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 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路54号,沈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截止前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huicheng_zb@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7甲3号
联系方式:陈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转8131、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媛、邵静
电话:***-********转8131、8130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15 附件: 6、公开招标文件-社会组织承接铁西区启工街道启明社区公共服务和专项服务工作 END.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公共服务 社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