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第四批)委托生产维修物资定商定价【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0-2021年度(第四批)委托生产维修物资定商定价【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八采油厂2020-2021年度(第四批)委托生产维修物资定商定价招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ZY20-XA302-WZ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一内所含54项物资为第45大类,预计采购金额60万元,具体采购物资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具体采购物资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5日内。

交货地点: 陕西定边、吴起、志丹和宁夏盐池2省4县13个乡镇。王盘山、姬62、吴定、楼房坪、马坊北等五个第八采油厂生产区块。

项目单位: 第八采油厂物资采办站

项目承办人:闫斌

联系方式:********24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6、按照《物资采购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存在违约失信行为并被暂停参与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仪式。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2.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5.2.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5.2.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庆油田未央湖基地

联系人:闫斌

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新岗

电话:***-********

电子邮件:wangxingang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标签: 物资 维修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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