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文化馆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对甘肃省文化馆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甘财采处(2020)6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省文化馆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zfcg00782)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F4楼10层
被投诉人: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红星财富中心13楼23室
相关供应商:汉雅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商业部分4层03号
二、投诉事项
2020年9月10日,我机关收到投诉人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文化馆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zfcg00782〕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书,我机关于2020年9月10日予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此次招标我公司应为第一名。
三、处理决定
经查阅投诉人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和该项目评审报告等材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给予了投诉人相应得分,未发现评审专家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有误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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