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金沙街道2020年度森林精准提升更新榉树工程招标公告
通州区金沙街道2020年度森林精准提升更新榉树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0-15信息来源:1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金沙街道2020年度森林精准提升更新榉树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街道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余村。
2.1.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为77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0 年11月30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该工程养护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养护等级为三级养护(植物经过三个夏天方可认为成活)。
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6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 元,平台、工具使用费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因乡镇评标系统试运行阶段,该项目开标时投标单位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待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于开标当日下午五点之前将壹万元汇票(视为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送至金沙街道水利站纪小红处,若不及时递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将中标人拉入乡镇招投标黑名单,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10月26日9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抽签入围方式(每标段单独抽取)。
注:每一个标段随机抽取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如不足20家,则全部进行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未被抽中的其余投标单位不参与资格审查。未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招标文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大庆路10号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大庆路10号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758电话: ****-********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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