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产业园二期高标准厂房项目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
苏州大学产业园二期高标准厂房项目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
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8】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通安镇 2.2规模:合同估算价为1056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天) | |||||
E****************006001 | 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 | 苏大产业园二期项目10KV供电工程 | 1056.00 | 50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6年10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20】2号文(《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4)本次招标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 3.6其他要求:(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申请人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6)申请人必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00至2020年10月22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奚家荣 | 联 系 人: | 龚利媛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
招标
|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