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吕梁学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吕梁学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吕梁学院拟采购保安服务项目,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10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1个工作日)。若对采购需求及专家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采购单位:吕梁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电话:****-*******

邮政编码:030001

吕梁学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

吕梁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

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228元

项目组织单位

吕梁学院

项目使用单位

吕梁学院保卫处

采购理由

现服务于我学院的保安公司即将到期。为推进学院安保工作有序进行,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计划对吕梁学院的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马春杰

高工

山西医科大学

138*****000

石罡明

高工

山西财经大学

189*****965

张庆超

高工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138*****076

专家组论证

意见

1、按照《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定,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安保人员配备要求,学校根据师生人数及学校规模和门岗设置情况配备校园安保人员,为保障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合理配置保安人数,此项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按照采购需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本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并给予小微企业6%的价格优惠。

4、为确保学校校园安全,通过本次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地方标准等规范(如有),参数已全部明确技术服务标准、安全要求、采购的项目人员配备数量、装备配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的要求。全部符合采购需要。

5、本次采购履约时间已明确三年,招标文件评审阶段设置评审因素与评分值引入竞争机制。验收方法已明确,并制定了验收标准与细则,并对实质性条款做了明确规定。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吕梁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新校区南门、北门、校园岗亭、校园道路、公共场所及周边等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门卫管理、消防管理、视频监控室管理等;东、西校区两家属区大门及院内安保秩序。

二、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新校区南门、北门、校园岗亭、校园道路、公共场所及周边等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门卫管理、消防管理、视频监控室管理等;东、西校区两家属区大门及院内安保秩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司具有提供公安部门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在中标后另需提供有关公安部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4、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是()否(√)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报价):是()否(√)

四、执行标准

需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服务地点:吕梁学院指定地点。

3、预算金额:*******.228元

4、款项支付:安保服务费按基本部分和绩效考核部分结算支付,基本服务费(合同价80%)根据安保人员到岗、安保服务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30日内结清上个月服务费。绩效考核部分按服务费(合同价20%),根据学校有关部门、师生员工代表测评后(办法待定),根据测评结果每季度支付一次。

5、履约保证金:本服务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服务期间,存在违约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考核标准,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支付服务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6、合同的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保安公司承诺的80%,或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95-100为优秀,90-95为良好,80-89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形成较大负面政治影响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保安公司要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退场,否则后果自负。

7、合同终止:服务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学校有权重启招标,保安公司按照招标规定参加。如保安公司放弃或未能中标,应配合学校在规定期限内退场,如不配合,每推迟一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赔偿金,由此而引发的其他损失和后果由保安公司承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技术要求

1、对安保管理队伍的素质要求

(1)所需保安人数60人,身高在1.60米以上,最低学历为初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不低于60%,复退军人不低于40%;应急分队保安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其余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且50周岁以上者不能超过10%。

(2)身体健康,家庭完整,形象良好,反应机敏,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参加过保安员岗前培训和其他法律教育培训,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具有保安协警勤务工作能力。

(4)政审合格,本人、家庭或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采取实名制录用持证上岗。

(5)保安队伍管理严格,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保安服务声誉。所派驻保安管理人员(经理、主管、队长)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且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6)保安人员持保安员证上岗并应按规定着制式服装及装备,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保安义务。

(7)保安人员要服从吕梁学院保卫处的管理和领导,接受学校的考勤与考核。

3、保安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备案,不予签署安保服务合同。

2、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新校区南门、北门、校园岗亭、校园道路、公共场所及周边等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门卫管理、消防管理、视频监控室管理等;东、西校区两家属区大门及院内安保秩序。

3、岗位设置

岗位有门卫岗、校园安全巡逻岗、视频监控值班岗、门禁收费岗、校园岗亭值班岗、及学校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保服务等。

(1)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

配置

班次

合计

备注

人员

人员

1

经理

1

1

1

行政班

2

主管

1

1

1

3

文员

1

1

1

行政班,大专以上学历

4

南门队长

1

1

1

5

南门队队员

3

3

9

保安2人,收费员1人

6

北门

2

3

6

7

凤凰餐厅岗亭

2

2

4

8

游泳馆岗亭

2

2

4

9

巡逻队队长

1

1

1

10

巡逻队

6

3

18

11

监控室负责人

1

1

1

12

视频监控室

2

3

6

高中及以上学历

13

东、西家属区队长

1

1

1

14

东、西家属区

2

3

6

合计

60

(2)需中标单位配备的硬件设施


资产名称

数量

单位

防暴盾牌钢叉头盔防刺衣防割手套

10

巡逻车

1

消防车

1

对讲机

45

执法记录仪

3

警棍

50

巡更系统

1

汽车移车器

1

电动摩托巡逻车

6

强光手电

30

4、安保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服务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大门门卫及收费管理、巡查执勤、校园巡逻、各类活动、视频监控管理等。

(1)校园及周边的安保工作。

(2)确保停车入位、道路交通畅通,非机动车停入指定位置。

(3)及时处理各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4)检查出入门口物品及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做好门禁收费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其它有关安保工作。

5、安保服务标准

(1)做好全校范围内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安保服务人员须掌握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故。

(2)协助学校保卫处开展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建应急小分队和明确责任人。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建立完善的安防、消防制度和工作计划,服从保卫处的管理,安保人员接受校保卫处的定期考核监管。

(4)保安公司聘用的安保人员,必须到保卫处审核备案,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人事档案,应管理规范,手续齐全,接受学校保卫处审查。所有人员严格实行行之有效签到制度(签到情况统计作为安保服务费用结算时考核依据)。

(5)积极配合完善各类登记、来客访问、隐患排查、安全隐患台账等相关工作。

(6)规范校园交通、治安管理秩序(小摊、小贩、私搭乱建、乱拉横幅等),严禁无牌无证、出租车辆、各类小商小贩等进入校园。外来车辆进入时严格登记,登记相应证件以备核查。

(7)严格校园大门门卫管理和出入管理,严格执行人员来访、出入登记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从校园携带物品出去时必须经校相关处室审批,方可离开。

(8)除个别岗位外,所有安保岗位的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保卫处指定区域实施巡逻执勤。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9)每星期对所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2次以上,重点部位须每日检查。每天检查用电防火安全,保障校园内无火警火灾事故。

(10)保安公司应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学校有关安保服务的规定,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因保安公司管理不善、应急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保安公司承担。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案件,保安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6、配备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及消防应急分队

根据加强学校维稳反恐、防爆、消防等工作的要求,保安公司应组建不少于18人(24小时之内任何时间必须达到6人)的反恐、防暴、消防处置突发事件及消防应急分队,是为了确保采购方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做到随叫随到,遇有突发时间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并积极处置。

工作任务

承担校园及周边的巡逻任务,对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行为,进行全面管理,对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①在教学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教学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学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办公人员及师生人身自由的;对在校区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其他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②加强消防安全、加大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防止人为纵火和其它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时刻牢记并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遇有火险隐患及时扑救,奋力参加灭火行动。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巡查力度,排查排除隐患,做好预防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③积极抢险救灾行动,根据险情等级和校方的指令完成好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险情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④加强校内流动人员的管理,管好校内车辆和杜绝发生交通事故,防止车辆碰撞,财物丢失被盗。

⑤积极参加校方指定的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临时勤务的派遣,负责迎宾和处置突发事件。

(2)队员个人应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身体健康,语言和方案表达简洁准确,形象好素质高:服装整洁、仪表端庄,姿态端正、精神饱满,动作规范、举止文明、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具有较强的沟通、观察发现和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

②队长须懂军事、会管理,协调能力强负责队员的日常管理、训练、执勤工作,为采购方提供24小时服务。

③坚持军事化管理队伍,每天应坚持训练,早操时间在半小时以上,业余时间就地休息,请假外出,必须按时归队。

④坚持采校区内24小时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保卫处;队员上岗执勤时应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步伐整齐“三人成行、两人成列”,讲文明有礼貌。

⑤具有正义感、责任感、机智勇敢,行动敏捷,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防身技能。

⑥熟悉学校各建筑物地理位置及大门封闭情况,熟悉周围通道、消防井位置,熟悉学校各建筑物内楼梯、通道、消火栓、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重点实验室、要害部位周围环境。

⑦懂得防火救灾一般常识,懂得现场保护一般常识和有效控制监控对象的常识。

(3)工作目标

①应急分队应围绕“信息灵通、出击迅速、预防可靠、救助有效、处置果断及时”加强建设。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②应急分队应保持高度戒备状态,每天24小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随时出动。严禁中标方队员当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讲究公共、个人卫生、爱护公物。

④严禁在住宿场所或其它地方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丑恶行为。

⑤法律、法规、采购方规章制度以外的行为坚决杜绝。

⑥为了便于调动使用人员,应急分队上班期间须集中。

7、突发事件处理

为应对突发事件,参照吕梁学院各类应急预案制订相应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制订的应急预案作业。日常工作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且不得影响正常安保服务工作。

8、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保安公司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岗位人数,不能以任何理由减少人员使用。如发现空岗,则扣除相应费用。学校有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数量,依据相关规定调整费用。

(2)所用全部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由保安公司自行承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安保公司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保安公司的安保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引起的各类纠纷,均由保安公司自行解决。

9、安防设施配置

(1)保安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安保器材的要求,保安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器材,巡更系统点位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布设,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否则拒绝支付安保服务费。

(2)学校将不定期对安保器材进行检查,保安公司应及时维修安保器材,损坏后不及时维修的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由此引发的事故处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扣除全年度安保费用的2%-10%。

吕梁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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