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东江氮肥厂63号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城江区东江氮肥厂63号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金城江区东江氮肥厂63号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城江区东江氮肥厂63号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河池市金城江区生态环境局以《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河环函【20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GXGL2020-G2-000029-GLHC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东江镇永康社区
建设规模:①危险废物约 1192.54m3(优先运至河池市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其中属剧毒性危废约 252.05m3(此方量为暂估量,具体以需要有相关危废毒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剧毒危废鉴定后确定));②Ⅱ类固废约 775.17m3直接运至广西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建的南丹县大厂镇铜坑河道环境修复工程(一期)——固体废物集中堆场(属于一般二类固体废物填埋场,详见附件 2) 进行安全填埋,彻底清除场地内污染风险源;③Ⅰ类固废约 8514.78m3,其中属于建筑垃圾方量约 3135.81m3(包含汇源公司拆除建筑垃圾约 205.2m3,以及三明公司拆除建筑垃圾约 2930.61m3),对属于建筑垃圾方量约3135.81m3(包含汇源公司拆除建筑垃圾约205.2m3,以及三明公司拆除建筑垃圾约2930.61m3)进行清洗,经破碎后原地填埋,其余I 类固废渣约 5378.97m3与 II 类固废一并外运至广西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堆场进行安全填埋,确保场地内地下水环境安全;④本场地低浸出风险污染土壤的量约 13871.94m3,不开挖保留在原地;⑤综合考虑到本场地内地下水出现砷、锑等重金属超标情况(周边地下水未出现超标)以及后期整个场地机械施工整体协调性,对整个场地区域(约 17330.8 ㎡)进行平整、覆土 30cm、压实(压实度达到 0.9)、铺设防尘网以及构筑截排洪沟(约730m),防止雨水直接渗入地下进而增加地下水污染风险、⑥承担施工期对各环境要素的监测。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捌佰捌拾万元整(¥8,800,000.00)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工期)(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24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
招标范围: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等及旨在使本项目得以按照预定目的、功能、要求和期限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缺项、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2)工程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审核(设计、编制、审核费用不再另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4)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人员均可)。
3.1.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1.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1.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5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3.1.6项目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0年10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cggzy.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或邮购。(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报名,获取文件即是报名,下载时间相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5日9时00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R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8.本次招标公告 。
9.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 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池市金城江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金城江区西环路44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78*****8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铜鼓园写字楼4楼B座
联 系 人:白工
电话:****-*******
2020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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