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
********64采购计划编号:12A1020采购项目名称:水流量标准装置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八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6 -二、招标货物技术需求- 7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0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11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1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 -三、付款方式- 12 -四、知识产权- 12 -五、培训- 12 -六、踏勘现场- 13 -七、其他- 13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5 -一、评标方法- 15 -二、评标标准- 18 -三、无效投标条款- 20 -四、废标条款- 21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22 -一、投标费用- 22 -二、投标人- 22 -三、招标文件- 22 -四、投标文件- 23 -五、开标- 26 -六、评标- 27 -七、定标- 27 -八、中标通知书- 28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28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8 -十一、签订合同- 29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及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31 -一、合同主要条款- 31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35 -三、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37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38 -一、经济文件- 40 -二、商务文件- 42 -三、技术文件- 45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 47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水流量标准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一水流量标准装置426.74.26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提供计量设备的厂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计量认证证书》;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2日-9月27日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届时见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0时。(六)开标时间:201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0时。(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届时见大厅指示牌)。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缴纳。(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
****************047。六、投标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67707519。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袁新梁、白帆邮编:400020电话:(023)
********、67707519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刘朝 谢晶晶 周爱华邮编:401123电话:(023)
******** ****************传真:(023)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袁新梁电话:(023)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评审结果公示后,供应商凭竞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办理退还竞标保证金事宜。电话:(023)
********传真:(023)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编号或分包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1水流量标准装置套1注:除非特别说明,投标产品应当是本国产品。 二、招标货物技术需求(一)、水流量标准装置方案概述装置由储水循环系统、稳压系统,流量调节系统、标准流量计(组)系统、标准量器系统和质量标准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数据采集、运算及管理系统组成。装置能够根据被测流量计准确度高低、流量检定范围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检定方式。检定过程由计算机系统控制,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检定规程要求,自动生成打印流量计检定报告和证书。(二)水流量标准装置设备形式水流量标准装置采用高位水塔稳压,静态容积法、静态质量法二种检定方法并存的形式。(三)检测流量计的种类速度式流量计、质量流量计、容积式流量计、差压类流量计、浮子流量计等。(四)装置的操作依据整套装置应能够满足流量计相应检定规程中的检定条件,主要规程(但不限于)如下:JJG164-2000《液体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JJG198-1994《速度式流量计》JJG897-1995《质量流量计》JJG667-2010《液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29-2007《涡街流量计》JJG640-1994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JJG257-2007 《浮子流量计》JJG259-1989《标准金属量器检定规程》建设期间遇规程更新,按新规程执行。(五)装置主要技术指标1、检定介质:水 常温2、技术指标 表1 技术指标序号试验管径mm最大流量m3/h工作压力MPa检定方式1φ10、φ15φ20、φ25≤100.4静态容积法、静态质量法2φ32、φ40φ50≤400.4静态容积法、静态质量法3φ65、φ80≤1200.4静态容积法4φ100、φ125φ150≤4000.4静态容积法5φ200、φ250φ300≤17000.4静态容积法静态容积法:装置不确定度优于0.2%(k=2)静态质量法:装置不确定度优于0.1%(k=2)整套装置的流量稳定度优于0.2%3、管道、法兰设计公称压力:0.6MPa(六)水流量标准装置布局及规划1、水流量标准装置置于流量实验室内,具体位置及尺寸见附图。2、根据场地实际状况,合理设计装置管路、控制室、检定台位的详细布置图。(管线为平铺)。3、水塔、水池、泵房在实验室外附近选择合适的地点修建。(七)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及要求1、储水循环稳压系统1.1通过多台泵组合运用及阀门调控,能够覆盖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并在满足流量调节的前提下充分体现节能及经济性最优的原则。1.1.1水泵:选择成熟优质的品牌,合理选择确定所选水泵的扬程,尽量降耗。1.2储水池1.2.1水池容积:使用固定水池的方式。1.2.2内部结构设计充分考虑工作时消除水平面振荡以及沉淀杂质等的影响,以提高装置稳定性,同时便于日常维护。1.2.3水池需做加盖及防渗漏处理。1.3水塔1.3.1水塔的高度和容积在满足最大流量、工作压力及稳定性的前提下,尽量节水降耗。1.3.2上下水管、溢流管、排污管等的设计应满足流通能力的要求。1.3.3水塔位置的选择在满足规划及地质要求等的前提下,尽量靠近实验室。2、计量标准系统2.1 工作量器与称重量器材质为不锈钢,且具有较好的温度稳定性。量器容积的选择应兼顾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点,防止溅水现象的出现,精度应满足装置精度的要求。2.2换向器换向器按满足装置设计的检定方法下的正逆程时间差要求和尽力降噪要求合理配置。材质为不锈钢。3、计算机测控系统3.1系统具有良好的操作界面,便于控制和维护。3.2有软件自主开发能力,并能满足招标方提出的特殊要求,软件设计的具体要求另定协议(不另收费),整套控制系统能保证本标书拟定开展检测项目的全部检测。3.3确保根据规程修订情况和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软件升级和修订服务。4、检定管线4.1检定管线为5条(平铺方式)见表1技术指标。4.2有措施保证在不增加管线及夹表器的前提下可完成其它口径流量计的检定。4.3管线、阀门、法兰材质均为不锈钢,管线的焊接处及外观要求为打磨抛光(亚光色)。试验直管段其长度不少于前30D,后10D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规格配齐大小变径接头。4.4在汇流管线必须安装排气阀。5、工作电源:AC380V/AC220V 三相四线;6、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装置如果属于特种设备则必须提供相关的检定合格证明,计量设备必须有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鉴定合格证书,其他设备必须有合格证、操作说明书。7、噪音处理设备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应小于65dB。(八)工艺流程要求系统根据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点流量值的设定和调节、全自动检测,并自动生成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检测报告。自动检测失效时,可人工完成检测工作。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及软件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工。(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三)验收方式1.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技术规格书所列相关规范、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进行验收。中标人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按设计的功能与标准进行施工管理,中标单位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单位必须执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2.验收由需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费用由供方负责。3.材料到达需方工地,应提前通知需方,由需方会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清单、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进行验收。4.验收测试大纲由供方编写,经需方认可。5.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竣工图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的验收资料,由供方提供。6.交付使用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市级及以上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授权的法定检定单位的检定合格证书。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提供不得低于贰年的质保,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2、安装调试: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需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及用户使用需要。3、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服务:供方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质保期外服务:供方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费用实行优惠。(3)投标人也可提供其他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方式。4、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中标人需与用户协商解决。三、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自行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额货款的30%,货到齐验收合格后预付总额货款的60%,留总额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到付清尾款。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一)免费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二)付费培训招标文件载明采购人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承诺配合采购人满足其培训要求,详细列出培训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六、踏勘现场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的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到项目地进行现场踏勘。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采购人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七、其他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项目产品及材料的提供、现场施工及安装、设备单机和联合调试、测试验收、建立实验标准、取得实验室授权证书。2、施工有关要求:①施工过程要求机械化作业,供方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施工,投标时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②供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③供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施工机组设备、施工用具及施工材料;④供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⑤无论施工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清理费及特管费,包含在报价中);⑥供方承担施工期间设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3、需方配合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和相关资料(只有需方才能提供的)。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报价为一次性闭口价,投标人必须对各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完整性负责。5、伴随服务:施工结束后,供方应留2人以上及必要的设备协助需方后续工作半年;中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捷的服务方式进行售后服务。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11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公司除外)或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2011年10月1日至今成立的公司除外)(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50%)×100。2技术部分(45%)45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B加分条款:1、综合评价总体技术设计方案(10分):实验基本原理符合招标书要求、实验理论计算公式及其理论分析计算详尽、全面、图纸完整性,优者加8-10分、一般者加5-7分、差者加0-4分;实验基本原理不符合招标书要求的得0分。2、五套标准装置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及准确度和误差分配计算(9分):优者加7-9分、一般者加3-6分、差者加0-2分,缺一套扣4分,最多扣9分。3、总体技术设计方案中噪音消除方案(3分):优者加3分,一般者加2分;差者加0-1分。4、提供详细的施工实施方案(3分),内容包括:施工组织安排、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优者加3分、一般者加2分、差者加0-1分。5、以上总加分不超过25分。C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5分;超过5条(含5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3商务部分(5%)信誉(1%)1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最优者加0.5分,得分不超过1分。售后服务及质保期(2%)2产品质保期为2年,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履行项目能力资质(2%)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工程设计证书》乙级及以上,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政策性加分(10%)10A、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加1分,最多加4分;1、节能、环保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产品清单为准;2、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B、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加1分,最多加3分;C、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加3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67707519。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投标项目概算的1%,且一个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20万元。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X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X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本条(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本条(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九)政策性加分条件说明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政策的,以及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适用于政策性加分。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招标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投标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及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6)投标人必须明确书面承诺:交付使用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市级及以上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授权的法定检定单位的检定合格证书。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需方按双方约定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根据合同工期,施工单位每延误一天扣1000元。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三、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 (需方或财政部门名称):根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_______________(供方名称、地址)(以下称:供方)应向需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供方接受合同予付款的担保。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名称),受供方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无条件地或不可改变地同意在收到需方提出因供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后,无条件向需方支付数额不超过预付款的金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反对的权力,也不管需方是否首先向供方索取,需方享有从本合同供方索回全部或部分预付款的权力。我方还同意,需方任何与供方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都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本保函从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需方收到供方同等价值的设备为止,即所购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此保函自动失效。为此,银行签字盖章,以资证明。银行/金融机构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字人:年月日注:数额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填写,无预付款项目不填此表。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四)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五)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六)产品属于国家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七)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九)商务响应情况表(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技术文件(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四、资格文件及其他(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六)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七)诚信声明(八)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表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该表可扩展。 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四)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五)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六)产品属于国家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七)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九)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 (十)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 三、技术文件(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六)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八)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其他资料(格式自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