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枫西苑二期小区停车位和围墙工程

于城镇枫西苑二期小区停车位和围墙工程


于城镇枫西苑二期小区停车位和围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枫西苑二期小区停车位和围墙工程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于政[2020]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于城镇枫西苑小区二期

2.2建设规模:新建围墙约720米,新建停车位约30个以及乔木移栽、灌木及草皮种植等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于城镇枫西苑二期小区停车位和围墙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60900分至20201027133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7133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枫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海盐县于城镇昌平路与于城路交叉口西南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邮 编:314308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陈维学 联 系 人:张雨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20201016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6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工程 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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