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策勒县努尔乡萨依瓦克引水工程,已由自治区批准,批准文号为:新发改项目【2012】339号文,项目业主为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建设资金来自南疆三地州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材料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策勒县努尔乡萨依瓦克引水工程,其建设内容为:重建萨依瓦渠首,并对9.37公里引水渠进行防渗改造,渠线配套渠系建筑物19座。其中:拆除重建10座节制分水闸,7座桥,2座多级跌水。工程控制农业灌溉面积3.8万亩,渠首设计流量为Q设计=108m?/s,引水渠最大设计流量为1.67,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确定本引水工程规模为IV等小(1)型;渠首、引水渠工程以及渠系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共分为6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渠首工程;第二标段为:0+050-2+575.4;第三标段为:2+575.4- 6+160;第四标段为:6+160-9+730.1;第五标段为:材料采购标段;第六标段为:监理标段。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要求具有近五年完成的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的业绩,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第五标段(材料采购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须经生产厂商正式授权)。
3.3第六标段(监理标段)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具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建造师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2 第一、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每个标段,第五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监理标段售价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地 址:策勒县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丁国亮
联系电话:
15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