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江路南延线工程(澜石路至裕和路段)沉管隧道工程运营期间健康监测体系招标公告

汾江路南延线工程(澜石路至裕和路段)沉管隧道工程运营期间健康监测体系招标公告

为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将召开以下项目的招标文件论证会,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招标方案提出专业意见。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汾江路南延线工程(澜石路至裕和路段)沉管隧道工程运营期间健康监测体系

二、项目编号:0722-1261-FE710GZB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

1、明挖暗埋段及沉管法段隧道结构安全的自动化监测手段的实现:包括隧道不均匀沉降监测、管段接头垂直剪切键(水平剪切键)应力监测、接头PC拉索预应力监测、接头张开位移监测、钢筋纵向及横向应力监测、混凝土应力应变监测以及管段内外温差变化等。

2、监测管理软件系统的建立:包括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及处理,该内容是整个结构安全监测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功能模块须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及管理模块以及与预警和安全评估的数据交换模块。同时,须对该管理软件进行定期优化升级,并需编制监测管理软件使用教程,供操作人员学习使用。

3、隧道运营期管理养护技术要求:包括监测项目管理指标确定及管理标准、结构安全监测内容及频率要求、结构安全运营预警预案技术研究等。

4、因本工程为公轨合建的沉管隧道,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建立预警值体系和应急处理预案。

5、须对采购人派出的操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直至操作管理人员可熟练操作监测软件及处理相关数据。

五、论证会

1、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3、论证会成员为三人,由采购人代表(一票)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二票)组成,专家成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依法定程序抽选产生。

六、意见递交方式:欢迎各潜在的投标人对项目招标方案提出更合理和专业的意见,相关意见内容可在论证会召开前,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将负责汇集各方意见并提交到论证会,本项目的最终招标方案,将在论证完毕后确定,请各潜在投标人以项目正式公告为准。

七、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人:庞先生 高小姐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2年9月12日

项目招标方案?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背景概况:佛山市汾江路南延线工程是连通佛山主城区与正在开发建设中的佛山新城的主要交通要道,下穿东平水道段汾江路南延线工程将与广佛线二期工程合建隧道。隧址断面上游距离澜石大桥约650m,处于东平水道的中段河道。工程纵横断面示意分别如图1.1、图1.2所示。 图1.1 隧道纵断面图 图1.2 隧道横断面图沉管隧道的显著特点是其水中重量较轻,通常认为其工后沉降非常小,然而,经过实测发现,其沉降值远远大于计算预测值,甚至有些隧道由于沉降过大造成了管段开裂、渗漏等严重问题,这些将直接影响到隧道的寿命和安全。修建在软土地层中的沉管隧道,由于地基的沉降和车辆动载、潮汐、淤积深度等外部可变荷载的反复作用,运营中将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漏水(或渗水),二是沉降超标,造成接头漏水,三是海水或微生物腐蚀。因此要对隧道的各项结构安全指标进行长期监控(在施工期间进行方案布设,运营开始时即启动监测方案),保障沉管隧道的安全运营。2.项目主要服务内容:2.1.明挖暗埋段及沉管法段隧道结构安全的自动化监测手段的实现:包括隧道不均匀沉降监测、管段接头垂直剪切键(水平剪切键)应力监测、接头PC拉索预应力监测、接头张开位移监测、钢筋纵向及横向应力监测、混凝土应力应变监测以及管段内外温差变化等。2.2.监测管理软件系统的建立:包括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及处理,该内容是整个结构安全监测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功能模块须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及管理模块以及与预警和安全评估的数据交换模块。同时,须对该管理软件进行定期优化升级,并需编制监测管理软件使用教程,供操作人员学习使用。2.3.隧道运营期管理养护技术要求:包括监测项目管理指标确定及管理标准、结构安全监测内容及频率要求、结构安全运营预警预案技术研究等。2.4.因本工程为公轨合建的沉管隧道,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建立预警值体系和应急处理预案。2.5.须对采购人派出的操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直至操作管理人员可熟练操作监测软件及处理相关数据。3.投标报价:3.1.报价方式:整体项目总价包干。3.2.报价中必须包含前期调研费、技术研究和咨询、资料收集和整理、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成果的编制及打印费、自动化监测硬件设备(含辅材和其它零配件)的购置、监测平台的开发、安装调试、验收、系统维护、系统文件及资料的整理、交通差旅费、项目实施期间的协调服务、专家评审、对采购人拟派操作管理人员的培训费用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3.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4.本项目控制金额上限:¥3,501,566.78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上限,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项目完成时间(工期)和系统维护期:5.1.完成时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安排)完成监测系统的建立,同时,中标人还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中标人需时刻关注工程施工进度,须预埋或体外安装的元器件,必须及时进行预埋或安装。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预埋安装相关元器件,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5.2.系统维护期:自监测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5.3.在整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定期向采购人进行项目中间汇报,或响应采购人要求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和专家评审会,采购人有权对整体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审查,中标人须无条件地接受和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审查工作。所有的中间汇报或响应采购人要求召开的项目工作会议须由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主持。5.4.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自身经验,自行拟定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大纲),并列述在投标文件中。5.5.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方案(大纲),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予以服从。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6.人员要求:6.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述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和简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拟派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6.2.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6.3.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项目组的人员名单等作为合同的附件。6.4.在合同生效以后,对采购人认为其能力与本项目所要求的能力不相称而提出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中标人必须予以更换。7.验收要求:7.1.深化设计成果提交:中标人须按投标方案,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并出具一套正式设计成果送采购人审查,且成果中设备及硬件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清单所列项目。7.2.自动化监测硬件设备进场验收:1)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对全部自动化监测硬件设备(含辅材和其它零配件)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2)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3)货物进场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7.3.最终验收:1)最终验收于项目监测平台完成开发,并联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须按投标承诺派员负责安装调试,在此期间,采购人可随时派员参与或协助安装调试工作,若采购人需要,中标人还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引。2)最终验收在设备安装调度完毕后并可全面通电测试时进行。在此期间中标人须派员参加,若中标人所供设备或其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则中标人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该记录将作为设备、平台系统性能测试的原始资料和验收结论。3)因预埋的元器件不可维修及更换,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预埋的元器件的损坏率,适当增加预埋元器件的数量(采购人不予补偿支付任何费用);若在最终验收时,因元器件损坏导致监测系统无法实现某项功能(或无法满足精度或功能指标的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扣罚中标人合同总价30%的金额。7.4.验收费用: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7.5.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 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8.付款方式:8.1.第一次支付:中标人提交项目深化设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及专家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8.2.第二次支付: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本项目合同总额的60%;8.3.第三次支付:项目监测平台完成开发并通过验收及联合调试通过验收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本项目合同总额的80%;8.4.第四次支付:项目系统维护期满一年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本项目合同总额的85%;8.5.第五次支付:项目系统维护期满二年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本项目合同总额的90%;8.6.第六次支付:项目系统维护期满三年后15个日历天内,并已对采购人派出的操作管理人员培训完毕,操作管理人员可独立完成相关操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合同余额。8.7.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承包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同时,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支付手续时,必须按照采购人最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9.其他要求: 9.1.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9.2.成果的归属: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2)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9.3.中标人须负责整个监测平台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同时有义务负责敦促系统硬件的供应商执行设备质保。9.4.中标人在系统维护期内,须对监测数据进行必要的整理和备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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