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0442005046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0442005046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462)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462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认定绩效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服务
第二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认定服务
第三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认定服务
第四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评价服务
2、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9万元人民币,其中:
第一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服务,预算20万元
第二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认定服务,预算19万元
第三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认定服务,预算8万元
第四包: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评价服务,预算2万元
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其磋商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上述资格要求不符合者,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五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包500元(只接受现金支付),文件售出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3、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楠、张轶辰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
3、采购人联系方式:许可,***-********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060
电子邮箱:titc04@163.com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诉讼,逾期不予受理。
十、磋商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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