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机场防雷检测询价文件公告

2020年福州机场防雷检测询价文件公告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为宗旨,倡导和奉行“精诚、敬业、进取、奉献”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合作,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创投资兴业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对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合作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全面及时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合作人合作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内取消其参加与我公司合作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 (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fhuang@iport.com.cn、fzkgjjjc@ipor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邮编350209)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为宗旨,倡导和奉行“精诚、敬业、进取、奉献”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合作,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创投资兴业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对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合作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全面及时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合作人合作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内取消其参加与我公司合作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 (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fhuang@iport.com.cn、fzkgjjjc@ipor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询价邀请函

编号:XIAFJG-ZB-27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邀请贵司参加,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地点:

1、询价项目: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项目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

3、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有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制作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2、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制作);3、防雷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处应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五、报价须知:报价人应向我司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总价须含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目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报价无效的情况: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其他情形;9、报价总价超过我司设定的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85000元。

七、询价程序安排:

1、 2020年 10 月16 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 年10月26日 10:30 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20年 10 月15日

附件一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防雷装置测试点:1821点;浪涌保护器:357只;



总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

项目说明:

1、报价须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有效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另附: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建筑物防雷检测方案及进度安排

附件二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IAFJG-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事宜委托乙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工作期限: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三、合同总价:检测费总价为人民币元(¥元)包干。此价格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双方职责:

1、甲方派为现场负责人,协调乙方检测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工作,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若有整改内容的情况下)一式两份。

3、若检测报告涉及整改内容,甲方按照乙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复检通知后三个日历天内安排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不得就复检行为另行收取费用。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原有设施的保护,承担在工作过程中对原有设施造成破坏的恢复或赔偿责任。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附件要求与甲方签订《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及《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乙方在飞行区内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机场飞行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作业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乙方提交检测报告(若需要整改,则以提交复检报告为准)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7级及以上地震、11级及以上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每延误1个日历天完工并提交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乙方延误超过十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的质量负责,因返工导致提交报告周期延误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由于乙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遗漏或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九、通知送达

甲方确认以公司注册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作为本合同项下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方确认甲方或司法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送达、EMS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确认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传真:,电子信箱: 。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通知、催款函、律师函、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送达的法律文书如开庭传票、起诉/上诉/证据材料、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文件)。以直接送达或EMS邮寄通知的,以到达对方通讯地址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通知的,以发生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按前述约定以上述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正确、完整、合法、有效,若任一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或送达机关。如因提供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若指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送达机关、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送达人或送达机关将法律文书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送达。

双方指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非诉方式争议解决、仲裁、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程序。

上述送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效力,各方放弃提出异议、抗辩未依法送达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三、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检测项目内容和范围

(1)检测范围:福州机场候机楼、货运站、南北灯光变电站、机坪高杆灯和配电箱、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消防站、供水站、中心变电站、安护中心宿舍、海滨酒店、海滨职工公寓、海滨3#楼、生活区1#楼、阿胖酒楼、快线大巴汽车维修中心、厦门特车维修中心、福建天厨食品厂、公司办公楼、机场职工宿舍、福航办公楼、翔汇广场、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箱式变电站、雨水泵房等建筑物、设备设施的屋面接闪带、基础测试点、电气外露设施、电源SPD、电梯、机房、停车场岗亭、停车棚、监控探头、收费系统、机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2)检测内容:该项目按照防雷类别所对应的防雷规范要求,对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外部防雷装置的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分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接闪器主要检测接闪杆高度,接闪杆保护范围,接闪杆规格,接闪杆接地电阻值;接闪带和接闪网的规格,接闪网网格尺寸,接地电阻值;引下线主要检测引下线与接闪器连接及与接地装置连接情况及接地电阻值;接地装置主要检测接地装置的电阻值。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①等电位检测:检测建筑物内的各个部位和设备是否形成一个相等的电位,即等电位。②检测屏蔽作用:检测屏蔽的主要目的是使建筑物内电气设施、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③检测设备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是否达到国家防雷规范要求。④检测合理布线:检测照明、动力、电话、电视和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线,和布线及接地电阻值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⑤检测电源线路和信号线路“SPD”:检测“SPD”的有关参数、安装情况。⑥检测安全隔离距离与等电位连接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⑦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二、工程技术标准与要求

1、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划分

福州机场检测项目均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2、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护等级划分

侯机楼内机房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

3、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等组织施工与验收: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3)《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三、防雷装置检测点数

1、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收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5]242号。

2、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3、防雷装置测试点按《防雷装置验收及检测规范》DB35/715-2006要求进行检测。

4、防雷装置测试点:1821点;浪涌保护器:357只。检测单位需按规范要求完成所列建筑物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数目总价包干,后期不再调整。

具体检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建筑物名

检测点数(个)


候机楼

516


货运站

185


南、北灯光站

26


机坪高杆灯、配电箱

70


登机桥及桥载设备

28


消防站

50


供水站

113


中心变电站

37


生活区81#、82#、83#、84#

80


生活区空港医院

30


海滨酒店

52


海滨职工公寓

33


海滨3#楼

20


阿胖酒楼

32


公司办公楼

64


快线和特车维修中心

62


海天怡舍

234


福建天厨食品厂

50


福航办公楼

18


翔汇广场

67


雨水泵房

26


(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

28

防雷装置测试点合计

1821


机场浪涌保护器SPD

357


合同附件二

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生产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基础上,根据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施工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3、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甲方指定建设管理部负责乙方在甲方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建设管理部有权根据本协议行使甲方的权利。

2、甲方指定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及扣违约金通知书,并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3、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必须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管理,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凡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航空安全以及建设工程法规、规章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而造成事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或其他问题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后果以及影响程度,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条款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甲方有权对违约金取双倍计算。

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培训:

1.1建立安全小组,小组名单报福州空港置业公司备案,施工期间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建设管理部和福州空港置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1.2乙方应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如有发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抽烟、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有关施工操作规定和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胶鞋;配备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跟班监护。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1.3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进行施工内容及施工范围和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教育。

2、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车辆及人员不得在限定的施工区域以外活动。若违反,按每人次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此外,乙方应加强保护,杜绝损坏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构筑物等,若有损坏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时安全员应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3、地下管线管理:乙方应小心谨慎,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严禁操作机场的设备。

3.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前期管线交底会议,管线交底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全线探挖后,重要区域和部位(如主管网交汇处、塔台、候机楼附近等项目部认为比较疑惑的区域)必须由甲方请空管局等重要部门到现场再次确认后方可继续动工,找到管线后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需在现场和图纸上明确补充或标明,电子版发给建管部备案。若违反上述要求,应当即报告甲方进行紧急抢修,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3.2不得擅自行进行断电断水,如确需断水或断电需征得甲方建设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损坏机场相关设备,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如因断电断水、设备损坏影响机场运行,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业主损失,并取消施工资格。

4、施工现场围护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施工中的情况,设立必要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如防触电、防火、防人员坠落、防物体坠落砸伤人员等措施。施工现场对外区域应做采用2.5m彩钢板围护或粉刷砖砌墙围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配套完整有效。

5、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应不得擅自牵拉电线,应书面汇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接入用电。且应根据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拉接线路,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断水,均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入用水或关闭指定阀门断水。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6、现场治安管理: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汇总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汇总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汇总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必须认真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员工的管理,严格禁止扰乱、影响机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乙方应加强工地管理,做好各方的沟通交流,创建和谐工地,避免工地出现打架、群殴等群体事件,若发生按5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出现上路、阻断进场路交通等恶性社会事件,则按2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7.1每次施工撤离前,必须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甲方要求,将电缆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按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

7.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合理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旅客通道;

7.3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4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招投标要求,质量不合格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时为止;

7.5不得在路面或楼地面直接搅拌水泥,现场人工搅拌水泥时必须采取铺垫措施,避免玷污路面或楼地面。需要对原有砼地面进行修补时必须采取机械切割修补方式。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6每次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整理施工工具、管材等,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清洁,不影响原有建筑物的整体形象,采取围栏防护措施,且不得影响、阻碍业主日常工作运行。建筑垃圾须运至福建省长乐区指定消纳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8、乙方发生第二条第1款至第7款违约行为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重新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误工时间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按照工程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逾期完工违约责任的权利。若乙方无法满足整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与责任。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施工。

9、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等级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处罚两万元以下违约金,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民航法》或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因航空安全差错、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飞行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其他应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及其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标准见协议附表。

四、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人民法院,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

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工程项目安全主管单位(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乙方):有限公司

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乙方申请进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飞行区施工。为确保(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维护机场治安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

2、乙方在进入飞行区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自备通讯对讲机(每个作业面需配备对讲机)以及值班固定手机,保持信息通信畅通有效。

4、乙方准备必要的施工警戒、消防设施。

5、施工期间围界开口处及施工区域,甲方派出当日值班员负责监管、引领作业。

6、甲方指定当日值班员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扣违约金通知书。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如违反,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违约金加倍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安全组织管理

1.1乙方应建立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担任,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没有建立安全小组或没有报甲方备案,不得办理飞行区通行证。安全小组名单与实际不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与工作量和工作面相符合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红袖标,负责维持现场安全。施工时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在场,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没有佩戴红袖标,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1.3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施工临时通行证集中收回、列明清单并报甲方归档。若有违反或遗漏,乙方应按1000元/人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1.4乙方每次进出飞行区施工,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信息通报,若漏报,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若出现谎报、瞒报,每次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人员及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2.1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到指定区域工作,车辆不得靠近飞机。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施工车辆进入飞行区应接受具有机坪内场驾驶证的监管人员引领并应开启黄色警示灯、配备有效灭火器。若违反,按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3航班运行期间需停放在飞行区内的机械设备须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内,并按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同时设置红白警示旗帜。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机动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应正确使用车辆灯光的。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区域通行证,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通行证必须贴在醒目位置,并自觉接受检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6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报告。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

2.7驾驶车辆不得与飞机抢道或从机翼下穿行。若违反,未造成航空器刹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8车辆行驶应遵守航空器活动区限速规定:服务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机坪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巡场道车辆行使速度不得大于45公里/小时。超速20%以上50%以下,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速50%以上,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9任何车辆在航空器还未安全停泊或正在启动时,不得从航空器后方穿行。若违反,每车次扣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0驾驶员于航空器活动区内严禁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机动车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1飞行区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酒后进入飞行区。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12 进入飞行区,应在道口按规定接受安检护卫人员检查。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3 乙方应防止施工人员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甲方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2.14 乙方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甲方或他人财产的道路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2.15因乙方车辆上的杂物未及时清理,产生外来物(FOD)的,按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对机场运行造成影响的,由甲方根据影响程度,处以5000至10000元的违约金。

2.16乙方的施工机械在登机桥周边区域施工时,剐蹭甲方或第三方设备设施的,除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外,第一次发生时还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后每次重复发生的,则违约金按上一次应支付违约金标准的两倍支付。

人员及车辆活动范围控制

3.1航班运行期间禁止在跑道两端外300米以内、跑道中线两侧75米以内、滑行带以内及导航台敏感区/临界区内进行施工。未按限定区域施工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2施工区域与航空器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隔,防止航空器误滑,如设立施工临时围栏或其他醒目隔离设施。围栏应当能够承受航空器吹袭,围栏上应当设旗帜标志,夜晚应当予以照明。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3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穿越或靠近跑道、滑行道必须经塔台、运行指挥中心批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

3.4严禁在施工区域睡觉,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着装、证件及工具的管理

4.1施工人员应佩带有效通行证。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2飞行区通行证应采取集中管理。若施工人员出现借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每次施工结束后通行证没有立即收回,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3施工人员进入飞行区施工时应穿反光背心。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4带入飞行区施工作业现场的工具应符合施工前上报的工具清单,并确保施工结束后施工工具不遗留现场。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5乙方的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有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 乙方每人次须支付违约金500元。

4.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飞行区内不得使用晴雨伞,有佩戴帽子时需系紧帽带。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7当日施工结束后,铁锹等施工工具应统一放至工具箱内。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各类施工标志标识的管理

5.1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要求,于临时关闭区域设置相应的关闭标志或不适用地区标志。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2各种临时标志、标志物应清晰有效,临时灯光工作正常;航空器活动区附近的临时标志物、标记牌和灯具应易折。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3服务道及围场道等不影响航空器活动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规范的围护设施,设置施工告示牌,告示牌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称、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相应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4撤场前应复查隔离措施的有效性并牢固固定。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5施工完毕后,关闭区域的设施必须经过甲方的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撤除警示标志、开放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明沟开挖及材料堆放管理

6.1邻近跑道端安全区和升降带平整区的开挖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未按要求用红色或桔黄色小旗标示,在低能见度天气和夜间,未设红色恒定灯光,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6.2材料堆放不得遮挡使用中的助航灯光、标记牌,不得超越净空限制面;易飘浮物体、堆放的材料应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消防及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7.1飞行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动火时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动火证及操作证,动火现场应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2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线路拉接,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开挖区地下管线保护管理

8.1开挖作业应经相关单位管线确认方可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2管线埋设区及周边应使用人工开挖,并开样沟后再组织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3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各种管线应设醒目标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现场开挖发现地下管线,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5发生电路故障应立即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修复。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电路故障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施工区域保洁、清理管理

9.1乙方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根据甲方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9.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土石方、草皮土和建筑垃圾等运至机场红线范围外甲方指定地点消纳(费用由乙方自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3每次施工撤离前,乙方必须将道面、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甲方要求,将电缆沟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施工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每次每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9.4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出路线穿越航空器开放使用区域时,应对穿越区域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道面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未进行检查或清理道面污染,每次应支付违约金 1000元;

9.5施工期间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影响航班正常运行。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6施工不得污染、损坏飞行区原有目视助航设施(助航灯光、标志线、标记牌等)。若违反,每一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7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9.8 乙方必须按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乙方应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乙方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9.9 在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导致甲方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乙方应按每次2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0 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9.11包装物品应在飞行区外拆封,进场车辆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物品,保持车内整洁无易漂浮物,若因施工原因产生漂浮物影响航班运行,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其它方面的施工管理

10.1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2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3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4在跑道两侧升降带内施工,机具、车辆作业高度及堆放物高度不得穿透内过渡面和复飞面。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5飞行区道面维修应先切割整齐再破除旧道面,新浇道面应做切缝灌缝处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6乙方不得在现有水泥或沥青混凝土道面上直接拌合混凝土。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7乙方不得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10.8乙方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名单信息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报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10.9乙方应在台风天等特殊灾害天气来临前,自行做好围挡加固等措施,使之达到足以抵抗特殊灾害天气的标准,相应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围挡倒塌,乙方除无条件自费修复围挡外,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围墙倒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10.10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限期整改事项,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每逾期一日历天,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和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乙方造成事故,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若工程总价高于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2%的标准计算。

2、“事故征候”的定义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2001-2008)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乙方造成事故征候,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1%的标准计算。

3、“严重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乙方造成严重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5%的标准计算)。

4、“一般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一般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的,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3%的标准计算)。

5、“无后果违章”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一般不安全事件,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无后果违章事件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5000元。

6、除本协议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发生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违约行为、无后果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一般不安全事件、严重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以及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范围施工。

7、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针对具体项目,甲方与乙方对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特别约定: 。

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控制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质量部、甲方监管部门、乙方各存一份。进场施工前由乙方送一份本协议复印件到甲方运行指挥中心备案;涉及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工程的,本协议须增加一份原件,报送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不停航施工的审批。

七、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询价邀请函

编号:XIAFJG-ZB-20-26 号

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项目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邀请贵司参加,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地点:

1、 询价项目: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内容及技术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福州空港中心变电站。

3、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且在收到我司建设管理部书面开工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4、年检报告出具时间:年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出具年检试验报告。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具有电监办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试、承修、承装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至少两年的行业从业经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质量保证期:报价人应提供不低于一年的保修期。

四、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公司或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制作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2、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制作);3、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处应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六、报价须知:报价人应向我司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总价须含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目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及其他所有费用。

七、报价无效的情况: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或报价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其他情形;9、项目实施时间、年检报告出具时间及质保期不符合我司要求的;10、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5万元的。

八、询价程序安排:

1、2020年10月16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时。报价文件可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以邮寄形式提交(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年10月26日10:30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投诉举报受理: 黄先生,电话:0591—28013417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二○二○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材料品牌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










其他费用








总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

项目说明:

1、报价须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及其他所有费用。

2、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收到询价单位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工。

3、整体项目质量保证期:年。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签名)

有效联系电话:

日期:二○二○年月日

另附: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2、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附件二

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合同

合同编号:号

签订时间:2020年月日

签订地点:福州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电话:****-********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邮编:350209

乙方:

电话:传真:

注册地址:邮编:

注释:

1、本合同为本项目询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报价人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报价作废。

2、若中选人的报价文件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优于本合同条款的,以报价文件内容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2020年度福州机场中心变电站年检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价格:人民币元整(¥)。此价格已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施工人员办理机场隔离区通行证件及其他所有费用。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工作范围内一次设备试验按照《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1996)标准进行,相关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校验和整机试验按《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要求执行。

本工程质保期为年(自乙方提交年检试验报告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应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甲方验收合格日起算年内运转良好。保修期内,若发生因乙方提供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更换;因乙方安装、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维修。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否则甲方有权请他方维修,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实施: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及安装,乙方应于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进度安排”并严格按此安排施工,若施工计划发生改变,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应提交新的施工计划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福州空港中心变电站。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且在乙方收到甲方建设管理部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进入试运行期。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行使甲方职权。

1.2甲方负责提供工作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相关图纸及资料,并负责做好相应的停电工作及现场停电设备的安全措施。

2、乙方职责

2.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行使驻工地工程师职权。

2.2、乙方负责完成合同要求的年检试验及检修工作,负责对一次设备试验结果的判断,对年检中发现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予以修复,以使设备符合正常运行要求。

八、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必须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且乙方提交全部年检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新、旧配件交接记录清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合同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的次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不计息,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未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返还。甲方任何时候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反本合同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金额或违约金额。

十、检验与验收:

1、按本项目施工技术要求等附件及相关现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完成全部年检工作内容且正常送电运行一个月(即试运行期为一个月),如系统运行稳定无缺陷时方视为工程竣工。若试运行期间发现故障或缺陷,经调试后试运行期应重新计算一个月。若二次试运行期间仍然存在故障或缺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工程竣工且乙方提交年检试验报告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两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手续。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安装调试证书上盖章,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逾期视同已通过验收。

十一、不可抗力:

以下情况视为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受到损失的一方不得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①战争、动乱;②风力11级及以上台风;③强度7级及以上地震;④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量超过150MM的大暴雨(其中②、④项以福州市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③项以福州市地震局发布公告为准)。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尽快报告甲方。除上述所列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免于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或提交年检试验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历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佰元,逾期20个日历天仍未能完工或提交年检试验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二点五的违约金。

3、年检维修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返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上款支付逾期违约金。经返工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乙方除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造成的损失。

4、质保期内,若乙方实际的维修响应(指到达现场并修复故障)时间不满足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要求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乙方还应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5、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的维修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人民法院,本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通知送达:

本合同中任何给乙方的通知应直接送达或EMS邮寄到乙方的注册地址,或以电子信箱发送至乙方邮箱地址:;任何给甲方的通知应以直接送达或EMS发往甲方注册地址。以直接送达或EMS邮寄的,以发往对方注册地址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发生时间为送达时间。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五、其它约定:

(1)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甲方原有其他设备设施的保护,承担在改造过程中对甲方设备设施造成破坏的全部责任,并进行恢复或予以赔偿。

(2)有关本项目的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合同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一、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新、旧配件交接记录清单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合同附件一:

福州空港2020年度中心变电站年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本次年检试验的电气设备及数量:

㈠年检试验、检修的主要项目:

1、110KV系统:所有一次电气设备、二次保护及控制装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预防性试验、检查、检测及故障检修工作。

2、10KV系统:所有一次电气设备、二次保护及控制装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预防性试验、检查、检测及故障检修工作。

3、110KV 及10KV所有年检设备:设备本体、瓷瓶、悬式绝缘子的擦拭、清洗、清洁工作。

4、红外热成像仪测试110KV 及10KV所有设备的运行发热情况(应进行三次,年检试验前、年检维护后及半年后各进行一次)。

5、蓄电池组(包括站主电源蓄电池组与UPS蓄电池组)、直流系统及UPS的检查测试。

6、站内各开关室、配电室内所有绝缘胶垫的预防性试验。。

7、变电站事故照明系统切换装置检查测试。

8、站内发电机电源、站用变市电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测试。

9、110KV GIS设备试验应进行运行中的局部放电测试。

㈡年检试验的具体设备及数量

1、50000KVA/110KV主变压器系统试验(共2套):包括主变本体、有载开关、主变附件(瓦斯、压力释放阀、互感器等)、中性点成套装置(刀闸、互感器、放电间隙、避雷器及其在线监测装置等)、悬式绝缘子、穿墙套管等一次设备及二次控制、保护系统。

2、110KV 西门子GIS配电装置试验,共包含七个间隔设备:

110KV进线间隔GIS配电系统试验(共2套):包括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套管、带电显示器、汇控柜等一次设备及二次控制、保护系统。

110KV主变间隔GIS配电系统试验(共2套):包括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套管、汇控柜等一次设备及二次控制系统、保护系统。 110KV母线设备间隔GIS配电系统试验(共2套):包括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汇控柜。等一次及二次设备。

110KV分段间隔GIS配电系统试验(共1套):包括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汇控柜等一次设备及二次控制、保护系统。并包括母联与进线开关间的备投自投保护。

3、110KV线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试验(共2台)。

4、110KV线路氧化锌避雷器试验(含在线监测装置)(共2组)。

5、10KV室外母线桥试验(共2段):包括避雷器(含在线监测装置)((2组)、母线绝缘子等一次设备。

6、10KV开关柜母线系统(含封闭母线桥)试验(共2段):包括母联、PT(4组)、避雷器(6组,含在线监测装置2组)、PT消谐装置(4套)等一次及二次设备。

7、10KV开关柜母联配电系统试验(含封闭母线桥)(共1套):包括开关、CT、隔离开关等一次及二次保护系统,包括10KV备投自投保护。

8、10KV开关柜馈线配电系统试验(共42条,含备用馈线柜及电容器备用柜):包括开关、CT、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一次及二次控制保护系统(注:出线电缆本次试验不做)。

9、80KVA/10KV所用变配电设备试验(共2台):包括变压器、开关手车、熔丝等一次设备及二次监测系统。

10、500KVA/10KV接地变系统试验(共2台):包括接地变、电阻器、电流互感器、10KV电缆、开关、接地刀闸等一次设备及二次控制保护系统。

11、直流系统、蓄电池试验及UPS系统检测:包括单体蓄电池内阻测试、蓄电池充放电试验、直流高频开关电源装置及其监控系统的检查、校验、试验,监控系统后台UPS系统的检查、检测、蓄电池测试、试验。

(注意:蓄电池组更换或测试时,为确保变电站设备安全运行,年检单位必须准备一套容量合适的220V的备用电池组,以确保在用运行蓄电池组在年检检测期间变电站所有设备安全运行。)

12、仪表校验,包括:

主变压器温度表:8只(本体6只,远方测温装置2只)。

注意核对主变本体表与继保室主变远方测温装置数值,温度值应一致。

②接地变温度表:4只。

③直流屏、10KV高压开关柜上监视仪表:89只。

④各10KV高压开关柜上监控装置(共52只)、电度表(共38只)

13、油及气体试验(试验报告应提供原件),包括:

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开关:各2台(组)。

110KVGIS设备气体试验。

110KV线路电压互感器:共2台。

14、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各种电气量、状态量、信号报警等的校验、核对。应特别注意对10KV各条馈线的合分闸回路进行“控制回路断线”后台报警检查。

15、变电站直流、交流事故照明电源切换装置的检查、校验:1套。

16、站用变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间的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校验:共2套。

17、站内所有绝缘垫按照《安规》要求进行年检试验,包括:控制室、高压开关室、低压配电室等所有绝缘垫。

二、年检预防性试验要求(主要设备)

1、本次年检试验内容包括对所有电气设备(110KV及10KV系统)及瓷瓶的清扫、擦拭工作。注意:对主变、避雷器、套管以及其他硅橡胶绝缘的设备(如:高压穿墙套管、悬式绝缘子)等必须采用清水清洗。10KV接地变铁芯、所用变铁芯的清扫应采用空压机热风吹扫清洁。

2、110KV高压设备的试验:

①110KV主变试验:包括测试主变本体及套管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绕组直流电阻、绕组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化指数、绕组的介损、主变套管介损和电容量、绝缘油试验、绕组泄漏电流、有载调压装置的试验和检查、测温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试验、气体继电器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②110KV GIS设备试验:包括测试各个间隔SF6气体的湿度、现场分解产物测试、运行中局部放电测试、红外检测、操动机构状态检查。

③110KV氧化锌避雷器试验:包括测试绝缘电阻、直流U1ma及0.75U1ma下的泄漏电流、运行电压下的交流泄漏电流、底座绝缘电阻及检查放电计数器的动作情况。

④110KV穿墙套管试验:包括测试主绝缘及电容型套管未屏对绝缘电阻、主绝缘及电容型套管对地未屏tgδ与电容量。

⑤110KV母线试验:测试绝缘电阻。

⑥110KV电压互感器试验:包括测试绝缘电阻、tgδ及电容量、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及微水试验。

⑦110KV绝缘子试验:包括测试零值或绝缘电阻、表面污秽物的等值盐密度的测量。

3、10KV高压设备的试验:

①真空断路器试验:包括测试绝缘电阻、断口真空度测试(或断口交流耐压试验)、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交流耐试验、导电回路电阻测试、合闸接触器和分合电磁铁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②站用变、接地变试验:包括测试绕组直流电阻、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二次回路试验。

③接地变10kv高压电缆绝缘试验。

④避雷器试验:包括测试绝缘电阻、直流U1ma及0.75U1ma下的泄漏电流、运行电压下的交流泄漏电流、工频放电电压、底座绝缘电阻、检查放电计数动作情况等。

⑤10KV母线试验:测试绝缘电阻。

4、其他设备的检查与试验:

①直流系统、UPS系统、蓄电池:包括直流电源屏各类报警监控参数的检查与校验、单体蓄电池内阻与电压的检查测试、UPS蓄电池组的充放电试验等。

②交直流切换装置:包括装置的动作电压检查校验、整组自动切换试验等,并带实际负荷进行运行检查。

③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间的切换装置::包括装置的动作电压检查校验、整组自动切换试验等等,并带实际负荷进行运行检查。

④站内所有绝缘胶垫:按照《安规》要求进行工频耐压试验。(需提供相应专项试验报告)

三、中心变电站设备检查、检修及缺陷处理项目(所需备件及检修材料由施工单位准备)

1、监控系统两组UPS电池全部更换。每组16只,两组共计32只。相关技术要求:

①蓄电池应为免维护的“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单只蓄电池型号规格为:12V26AH(型号城堡系列C12-26,原厂家:山特),每组蓄电池16只,运行电压220V,并需配置各单体电池之间的连接板。

②要求蓄电池在正常浮充情况下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工作温度: -15~45℃。

③原每组蓄电池安装箱尺寸(长*宽*高):780*470*585mm,落地安装。如新配置的电池尺寸与原电池尺寸不同而在原安装箱无法安装,应配置新的电池组安装箱。

④新安装电池应满足站内UPS电源装置对配置电池的充放电及控制要求。

⑤试验要求:要求按规程对蓄电池进行检查试验。对各个单体蓄电池进行内阻测试(有相应专项试验报告)、对蓄电池组进行充放电测试等。

2、10KV馈线I回电能计量表20只更换及校验(其中包含甲供10只电能计量表)。

要求在年检停电前,施工方应完成计费电度表的购买及送检。电能计量表要求送至福建省计量研究所进行校验合格,有相应的检定标示,并应提交校验合格的鉴定证明文件的原件。

电能计量表型号:DSSD331三相三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规格:3*100V,3*1.5(6)A,50Hz,厂家:长沙威盛。数量:20只。

3、1#、2#主变本体、有载吸湿器硅胶更换,应采用变色硅胶,。

4、各座避雷针塔上鸟窝清理,并更换、安装放置新的防鸟篮框。

5、1#主变10KV母线放电计数器C相故障需更换:2只(更换一只备用一只)(型号:JCQ1-10/800型避雷器检测器,要求与原型号一致)

6、10KV馈线生活区食堂(一)638开关柜,接地刀闸分闸时,相应位置指示灯不亮,需检查维修。

7、10KV馈线南灯光(一)612开关柜,带电显示器一只需更换。

8、站内7.5KW发电机需更换机油、蓄电池,油箱、水箱清洗。蓄电池型号:6-QW-260min(750),数量:1只。

9、室外设备构件、箱柜,如10KV母线桥、配电箱,主变构架、铁件,110KV户外进线间隔构件、箱柜等,需进行除锈、喷漆。

10、站内室内外照明维修。包括:室外故障的照明灯更换(探照灯的灯具、灯泡等)、室外照明线路检查,损坏的应修复更换。110KV、10KV开关室、主控楼、设备间等各处室内照明设备检查,需保证完好并能够点亮,损坏的需修复更换。站内各处室内外照明灯均保证能点亮。

11、变电站事故照明系统回路检查、修复。对变电站内的整个事故照明系统包括从配电盘至各开关室、主控室的各回路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回路正常,站内各事故照明灯均能点亮。

12、站内设备上如有缺损或变更的标示、标示牌、编号牌等应根据运行单位要求进行重新制作、安装,要求新制作的开关标识牌、编号牌在材质、颜色、字体方面与原柜上的相同。如: 110KV户外设备围栏处的警示牌、10KV开关柜编号与名称标示牌、室内外配电箱标示牌等。

户外相序标示错误、不清的,需重新刷漆、标示。

13、10KV开关室、开关柜电缆孔洞等及站内各处控制箱、主控室等的检查封堵,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14、运行中设备带电进行红外热成像测试,共三次:年检前设备状况检测,年检后设备运行情况检测,半年后设备状况检测。

15、注意检查110KVGIS设备及站内各电气连接部位是否紧固,特别应对红外热成像测试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16、综自系统后台所列的各个故障信号在年检整组试验中施工方必须逐个进行验证,以检查是否能在故障时正常报警。

17、110KV避雷器的漏电流指示型放电计数器检查调整。同一安装点的每组计数器放电次数数值应相同,个位数调整为零。

18、1#、2#主变本体如有渗漏油情况应进行处理并消除。

19、年检中油气试验有问题设备,要求在年检后跟踪检测。

20、110KV开关171、170、173需带电进行整组备自投试验。

21、10KV开关600、601、604需带电进行整组备自投试验。

22、变电站200AH的蓄电池组如果需要进行充放电试验时,为确保变电站设备运行安全,年检单位必须准备一套容量合适的、220V的备用电池组,以确保在用运行蓄电池组在年检检测期间变电站所有设备安全运行。

注:本附件工作内容内所列明需更换的配件,必须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新、旧配件交接记录清单》(合同附件二)


合同附件二

新、旧配件交接记录清单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

数量

旧件交接签收

新件交接签收

备注

1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2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3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4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为宗旨,倡导和奉行“精诚、敬业、进取、奉献”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合作,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创投资兴业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对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合作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全面及时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合作人合作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内取消其参加与我公司合作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 (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fhuang@iport.com.cn、fzkgjjjc@ipor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询价邀请函

编号:XIAFJG-ZB-27

: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邀请贵司参加,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地点:

1、询价项目: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项目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

3、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有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制作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2、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制作);3、防雷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处应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五、报价须知:报价人应向我司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总价须含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目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报价无效的情况: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其他情形;9、报价总价超过我司设定的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85000元。

七、询价程序安排:

1、 2020年 10 月16 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 年10月26日 10:30 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20年 10 月15日

附件一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防雷装置测试点:1821点;浪涌保护器:357只;



总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

项目说明:

1、报价须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有效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另附: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建筑物防雷检测方案及进度安排

附件二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IAFJG-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事宜委托乙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工作期限: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三、合同总价:检测费总价为人民币元(¥元)包干。此价格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双方职责:

1、甲方派为现场负责人,协调乙方检测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工作,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若有整改内容的情况下)一式两份。

3、若检测报告涉及整改内容,甲方按照乙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复检通知后三个日历天内安排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不得就复检行为另行收取费用。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原有设施的保护,承担在工作过程中对原有设施造成破坏的恢复或赔偿责任。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附件要求与甲方签订《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及《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乙方在飞行区内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机场飞行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作业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乙方提交检测报告(若需要整改,则以提交复检报告为准)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7级及以上地震、11级及以上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每延误1个日历天完工并提交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乙方延误超过十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的质量负责,因返工导致提交报告周期延误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由于乙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遗漏或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九、通知送达

甲方确认以公司注册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作为本合同项下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方确认甲方或司法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送达、EMS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确认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传真:,电子信箱: 。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通知、催款函、律师函、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送达的法律文书如开庭传票、起诉/上诉/证据材料、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文件)。以直接送达或EMS邮寄通知的,以到达对方通讯地址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通知的,以发生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按前述约定以上述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正确、完整、合法、有效,若任一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或送达机关。如因提供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若指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送达机关、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送达人或送达机关将法律文书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送达。

双方指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非诉方式争议解决、仲裁、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程序。

上述送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效力,各方放弃提出异议、抗辩未依法送达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三、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检测项目内容和范围

(1)检测范围:福州机场候机楼、货运站、南北灯光变电站、机坪高杆灯和配电箱、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消防站、供水站、中心变电站、安护中心宿舍、海滨酒店、海滨职工公寓、海滨3#楼、生活区1#楼、阿胖酒楼、快线大巴汽车维修中心、厦门特车维修中心、福建天厨食品厂、公司办公楼、机场职工宿舍、福航办公楼、翔汇广场、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箱式变电站、雨水泵房等建筑物、设备设施的屋面接闪带、基础测试点、电气外露设施、电源SPD、电梯、机房、停车场岗亭、停车棚、监控探头、收费系统、机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2)检测内容:该项目按照防雷类别所对应的防雷规范要求,对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外部防雷装置的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分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接闪器主要检测接闪杆高度,接闪杆保护范围,接闪杆规格,接闪杆接地电阻值;接闪带和接闪网的规格,接闪网网格尺寸,接地电阻值;引下线主要检测引下线与接闪器连接及与接地装置连接情况及接地电阻值;接地装置主要检测接地装置的电阻值。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①等电位检测:检测建筑物内的各个部位和设备是否形成一个相等的电位,即等电位。②检测屏蔽作用:检测屏蔽的主要目的是使建筑物内电气设施、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③检测设备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是否达到国家防雷规范要求。④检测合理布线:检测照明、动力、电话、电视和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线,和布线及接地电阻值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⑤检测电源线路和信号线路“SPD”:检测“SPD”的有关参数、安装情况。⑥检测安全隔离距离与等电位连接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⑦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二、工程技术标准与要求

1、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划分

福州机场检测项目均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2、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护等级划分

侯机楼内机房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

3、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等组织施工与验收: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3)《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三、防雷装置检测点数

1、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收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5]242号。

2、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3、防雷装置测试点按《防雷装置验收及检测规范》DB35/715-2006要求进行检测。

4、防雷装置测试点:1821点;浪涌保护器:357只。检测单位需按规范要求完成所列建筑物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数目总价包干,后期不再调整。

具体检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建筑物名

检测点数(个)


候机楼

516


货运站

185


南、北灯光站

26


机坪高杆灯、配电箱

70


登机桥及桥载设备

28


消防站

50


供水站

113


中心变电站

37


生活区81#、82#、83#、84#

80


生活区空港医院

30


海滨酒店

52


海滨职工公寓

33


海滨3#楼

20


阿胖酒楼

32


公司办公楼

64


快线和特车维修中心

62


海天怡舍

234


福建天厨食品厂

50


福航办公楼

18


翔汇广场

67


雨水泵房

26


(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

28

防雷装置测试点合计

1821


机场浪涌保护器SPD

357


合同附件二

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生产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基础上,根据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施工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3、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甲方指定建设管理部负责乙方在甲方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建设管理部有权根据本协议行使甲方的权利。

2、甲方指定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及扣违约金通知书,并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3、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必须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管理,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凡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航空安全以及建设工程法规、规章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而造成事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或其他问题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后果以及影响程度,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条款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甲方有权对违约金取双倍计算。

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培训:

1.1建立安全小组,小组名单报福州空港置业公司备案,施工期间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建设管理部和福州空港置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1.2乙方应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如有发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抽烟、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有关施工操作规定和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胶鞋;配备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跟班监护。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1.3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进行施工内容及施工范围和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教育。

2、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车辆及人员不得在限定的施工区域以外活动。若违反,按每人次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此外,乙方应加强保护,杜绝损坏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构筑物等,若有损坏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时安全员应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3、地下管线管理:乙方应小心谨慎,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严禁操作机场的设备。

3.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前期管线交底会议,管线交底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全线探挖后,重要区域和部位(如主管网交汇处、塔台、候机楼附近等项目部认为比较疑惑的区域)必须由甲方请空管局等重要部门到现场再次确认后方可继续动工,找到管线后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需在现场和图纸上明确补充或标明,电子版发给建管部备案。若违反上述要求,应当即报告甲方进行紧急抢修,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3.2不得擅自行进行断电断水,如确需断水或断电需征得甲方建设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损坏机场相关设备,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如因断电断水、设备损坏影响机场运行,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业主损失,并取消施工资格。

4、施工现场围护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施工中的情况,设立必要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如防触电、防火、防人员坠落、防物体坠落砸伤人员等措施。施工现场对外区域应做采用2.5m彩钢板围护或粉刷砖砌墙围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配套完整有效。

5、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应不得擅自牵拉电线,应书面汇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接入用电。且应根据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拉接线路,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断水,均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入用水或关闭指定阀门断水。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6、现场治安管理: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汇总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汇总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汇总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必须认真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员工的管理,严格禁止扰乱、影响机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乙方应加强工地管理,做好各方的沟通交流,创建和谐工地,避免工地出现打架、群殴等群体事件,若发生按5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出现上路、阻断进场路交通等恶性社会事件,则按2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7.1每次施工撤离前,必须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甲方要求,将电缆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按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

7.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合理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旅客通道;

7.3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4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招投标要求,质量不合格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时为止;

7.5不得在路面或楼地面直接搅拌水泥,现场人工搅拌水泥时必须采取铺垫措施,避免玷污路面或楼地面。需要对原有砼地面进行修补时必须采取机械切割修补方式。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6每次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整理施工工具、管材等,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清洁,不影响原有建筑物的整体形象,采取围栏防护措施,且不得影响、阻碍业主日常工作运行。建筑垃圾须运至福建省长乐区指定消纳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8、乙方发生第二条第1款至第7款违约行为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重新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误工时间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按照工程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逾期完工违约责任的权利。若乙方无法满足整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与责任。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施工。

9、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等级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处罚两万元以下违约金,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民航法》或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因航空安全差错、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飞行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其他应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及其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标准见协议附表。

四、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人民法院,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

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工程项目安全主管单位(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乙方):有限公司

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乙方申请进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飞行区施工。为确保(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维护机场治安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

2、乙方在进入飞行区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自备通讯对讲机(每个作业面需配备对讲机)以及值班固定手机,保持信息通信畅通有效。

4、乙方准备必要的施工警戒、消防设施。

5、施工期间围界开口处及施工区域,甲方派出当日值班员负责监管、引领作业。

6、甲方指定当日值班员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扣违约金通知书。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如违反,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违约金加倍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安全组织管理

1.1乙方应建立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担任,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没有建立安全小组或没有报甲方备案,不得办理飞行区通行证。安全小组名单与实际不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与工作量和工作面相符合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红袖标,负责维持现场安全。施工时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在场,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没有佩戴红袖标,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1.3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施工临时通行证集中收回、列明清单并报甲方归档。若有违反或遗漏,乙方应按1000元/人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1.4乙方每次进出飞行区施工,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信息通报,若漏报,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若出现谎报、瞒报,每次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人员及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2.1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到指定区域工作,车辆不得靠近飞机。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施工车辆进入飞行区应接受具有机坪内场驾驶证的监管人员引领并应开启黄色警示灯、配备有效灭火器。若违反,按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3航班运行期间需停放在飞行区内的机械设备须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内,并按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同时设置红白警示旗帜。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机动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应正确使用车辆灯光的。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区域通行证,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通行证必须贴在醒目位置,并自觉接受检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6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报告。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

2.7驾驶车辆不得与飞机抢道或从机翼下穿行。若违反,未造成航空器刹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8车辆行驶应遵守航空器活动区限速规定:服务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机坪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巡场道车辆行使速度不得大于45公里/小时。超速20%以上50%以下,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速50%以上,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9任何车辆在航空器还未安全停泊或正在启动时,不得从航空器后方穿行。若违反,每车次扣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0驾驶员于航空器活动区内严禁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机动车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1飞行区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酒后进入飞行区。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12 进入飞行区,应在道口按规定接受安检护卫人员检查。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3 乙方应防止施工人员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甲方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2.14 乙方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甲方或他人财产的道路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2.15因乙方车辆上的杂物未及时清理,产生外来物(FOD)的,按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对机场运行造成影响的,由甲方根据影响程度,处以5000至10000元的违约金。

2.16乙方的施工机械在登机桥周边区域施工时,剐蹭甲方或第三方设备设施的,除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外,第一次发生时还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后每次重复发生的,则违约金按上一次应支付违约金标准的两倍支付。

人员及车辆活动范围控制

3.1航班运行期间禁止在跑道两端外300米以内、跑道中线两侧75米以内、滑行带以内及导航台敏感区/临界区内进行施工。未按限定区域施工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2施工区域与航空器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隔,防止航空器误滑,如设立施工临时围栏或其他醒目隔离设施。围栏应当能够承受航空器吹袭,围栏上应当设旗帜标志,夜晚应当予以照明。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3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穿越或靠近跑道、滑行道必须经塔台、运行指挥中心批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

3.4严禁在施工区域睡觉,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着装、证件及工具的管理

4.1施工人员应佩带有效通行证。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2飞行区通行证应采取集中管理。若施工人员出现借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每次施工结束后通行证没有立即收回,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3施工人员进入飞行区施工时应穿反光背心。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4带入飞行区施工作业现场的工具应符合施工前上报的工具清单,并确保施工结束后施工工具不遗留现场。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5乙方的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有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 乙方每人次须支付违约金500元。

4.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飞行区内不得使用晴雨伞,有佩戴帽子时需系紧帽带。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7当日施工结束后,铁锹等施工工具应统一放至工具箱内。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各类施工标志标识的管理

5.1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要求,于临时关闭区域设置相应的关闭标志或不适用地区标志。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2各种临时标志、标志物应清晰有效,临时灯光工作正常;航空器活动区附近的临时标志物、标记牌和灯具应易折。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3服务道及围场道等不影响航空器活动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规范的围护设施,设置施工告示牌,告示牌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称、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相应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4撤场前应复查隔离措施的有效性并牢固固定。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5施工完毕后,关闭区域的设施必须经过甲方的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撤除警示标志、开放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明沟开挖及材料堆放管理

6.1邻近跑道端安全区和升降带平整区的开挖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未按要求用红色或桔黄色小旗标示,在低能见度天气和夜间,未设红色恒定灯光,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6.2材料堆放不得遮挡使用中的助航灯光、标记牌,不得超越净空限制面;易飘浮物体、堆放的材料应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消防及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7.1飞行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动火时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动火证及操作证,动火现场应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2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线路拉接,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开挖区地下管线保护管理

8.1开挖作业应经相关单位管线确认方可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2管线埋设区及周边应使用人工开挖,并开样沟后再组织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3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各种管线应设醒目标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现场开挖发现地下管线,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5发生电路故障应立即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修复。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电路故障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施工区域保洁、清理管理

9.1乙方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根据甲方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9.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土石方、草皮土和建筑垃圾等运至机场红线范围外甲方指定地点消纳(费用由乙方自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3每次施工撤离前,乙方必须将道面、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甲方要求,将电缆沟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施工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每次每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9.4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出路线穿越航空器开放使用区域时,应对穿越区域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道面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未进行检查或清理道面污染,每次应支付违约金 1000元;

9.5施工期间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影响航班正常运行。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6施工不得污染、损坏飞行区原有目视助航设施(助航灯光、标志线、标记牌等)。若违反,每一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7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9.8 乙方必须按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乙方应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乙方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9.9 在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导致甲方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乙方应按每次2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0 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9.11包装物品应在飞行区外拆封,进场车辆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物品,保持车内整洁无易漂浮物,若因施工原因产生漂浮物影响航班运行,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其它方面的施工管理

10.1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2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3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4在跑道两侧升降带内施工,机具、车辆作业高度及堆放物高度不得穿透内过渡面和复飞面。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5飞行区道面维修应先切割整齐再破除旧道面,新浇道面应做切缝灌缝处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6乙方不得在现有水泥或沥青混凝土道面上直接拌合混凝土。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7乙方不得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10.8乙方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名单信息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报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10.9乙方应在台风天等特殊灾害天气来临前,自行做好围挡加固等措施,使之达到足以抵抗特殊灾害天气的标准,相应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围挡倒塌,乙方除无条件自费修复围挡外,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围墙倒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10.10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限期整改事项,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每逾期一日历天,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和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乙方造成事故,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若工程总价高于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2%的标准计算。

2、“事故征候”的定义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2001-2008)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乙方造成事故征候,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1%的标准计算。

3、“严重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乙方造成严重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5%的标准计算)。

4、“一般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一般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的,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3%的标准计算)。

5、“无后果违章”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一般不安全事件,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无后果违章事件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5000元。

6、除本协议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发生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违约行为、无后果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一般不安全事件、严重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以及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范围施工。

7、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针对具体项目,甲方与乙方对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特别约定: 。

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控制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质量部、甲方监管部门、乙方各存一份。进场施工前由乙方送一份本协议复印件到甲方运行指挥中心备案;涉及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工程的,本协议须增加一份原件,报送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不停航施工的审批。

七、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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