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环道路工程安置房、配建保障性住房17#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外环道路工程安置房、配建保障性住房17#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3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南外环道路工程安置房、配建保障性住房17#住宅楼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城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513.73㎡,其中保障性住房1830.34㎡,钢筋砼框架结构,一层为车库,局部为配套门面房,二层至六层为住宅。总投资规模约68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本期招标工程共五栋楼(15#、16#、17#、5#、4#楼),投标人可对五个工程同时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工程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按上述顺序中一个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14日至2012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的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柒拾万元整(人民币)(交纳上述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五个工程同时投标)。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南外环道路工程安置房配建保障性住房住宅楼工程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示资质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
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新建路306号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
潜山县梅城镇 梅苑路农科巷1—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139*****111 电 话:0556-*******
传 真:0556- 传 真:0556-*******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同华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6034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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