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农技中心复混肥、小麦原种招标公告

驿城区农技中心复混肥、小麦原种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技中心复混肥、小麦原种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技中心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技中心复混肥、郑麦7698原种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2】14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A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复混肥
25吨
氮、鳞、钾总含量≥35含有微生物能够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


50公斤 /袋
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完毕。

B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郑麦7698原种
8330公斤
纯度达到99.9%,净度达到99%,牙率不低于85%,水份小于13%。

50公斤 /袋
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完毕。


3.合格的供应商

A包: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肥料正式登记证。

3.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50(含250)万元,开标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包: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3.4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至2013年)品种授权书原件。

3.5经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含500)万元,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2 年9月13日至 2012 年9月19日上午12: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应于 2012 年9月20日上午 9:0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 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2 年9月20日上午 9:00 时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 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技中心 联系电话:158*****005

代理机构联系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 - 2811209

开 标 室 电话 :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农技中心复混肥、小麦原种采购项目

一、技术需求(A包和B包)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A包:复混肥
25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含有微生物能够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氮、鳞、钾总含量≥35。

规格:50公斤/袋

B包:郑麦7698原种
8330公斤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必要功能:纯度达到99.9%,净度达到99%,牙率不低于85%,水份小于13%。

规格:50公斤 /袋

质量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验收条件及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方法及方案
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验收。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年。

技术服务要求
须提供产品使用方法。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完毕。

地点: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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