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园1#、2#、6#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外线部分)(施工)

两园1#、2#、6#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外线部分)(施工)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JYJT-招-*******

致:福建省百顺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园1#、2#、6#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外线部分)(施工)(项目名称)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已【2020】2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研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69188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两园1#、2#、6#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外线部分)(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188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3.6.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6.2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6.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3.6.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6.5.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研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18号紫阳综合楼6层602室(国一大厦6楼602室))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9时30分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18号紫阳综合楼6层602室(国一大厦6楼602室)

接收人:福建建研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确认

10.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10月22日下午5时前通过纸质递交确认函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两园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4层,邮编:350109

电话:****-********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研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18号紫阳综合楼6层602室,邮编:350000

电话:187*****010,传真:/

联系人:庄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或签字)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改造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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