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
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543㎡,包含二次装修工程及配套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543㎡,包含二次装修工程及配套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银行单位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累计至少12000m2的业绩。
3.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9日8时30分00秒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30分00秒(不含节假日)到莆田市国资大厦17层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标书购买收据,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22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2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8@qq.com
电话:183*****967,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人事监察部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2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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