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其他被服装具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南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16日12: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 ||
预算金额 | ¥235.0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615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前进大街66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静181*****1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萌186*****615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10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XZTB-HW-2020-10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工人劳保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保洁员服装、春秋装包含:夹克外衣套装、马甲、帽子、套袖,夏装、棉服、雨衣、雨鞋、棉鞋、棉帽子、棉手套等,具体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 符合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备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6666号
联系方式:徐静18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方式:李萌186*****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电 话: 18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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