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医院就新冠疫情医用防护用品带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医用防护用品带量采购。 二、带量采购目录:医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见下表) 三、新冠肺炎防护用品需求目录表: 序号 | 品名 | 拟购数量 | 符合标准 | 1 | 医用防护服 | 1000件 | GB19082-2003 | 2 | 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 100000副 | GB19083-2010 | 3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100000副 | YY0469-2011 | 4 | 一次性医用口罩 | 100000副 | | 5 | 医用酒精(75%)500ml | 50件 | | 6 | 84消毒液500ml | 50件 | |
备注:以上防护用品采购数量为拟定数量,后续根据用量实时增添。 三、竞争性谈判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备经营此类产品的公司有效证件,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人联系方式。 3、提供近3年来,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不少于5万元/年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提供一份完整的分项报价及总报价方案。 上述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提供一正三副(投标文件需封塑装订)。 四、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商,可以经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3、投标企业必须在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中。 4、投标企业同类销售业绩二级及以上医院用户≥3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可从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下午16:30截止,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8: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进行报名。 六、比选竞价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八、咨询电话:药学部:王老师****-******* 有意向公司在报名期间可自行勘察现场。 凤阳县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