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厂房建筑及锅炉附属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主厂房建筑及锅炉附属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项目简介
1.1 项目范围: 该项目为中油电能电力技术服务公司拆迁项目。
招标范围:拆除主厂房建筑及锅炉附属等;拆除的设备设施等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拆除房屋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大庆油田公司指定地点;拆除后的场地平整后用黄土铺平等劳务作业。
1.2项目建设地点:中油电能电力技术服务公司
1.3 项目金额:暂估219.33万元(不含税)
1.4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30日,390日历天(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1.5质量目标:合格
2.承包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施工劳务作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谈判承包商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谈判采购人的施工劳务作业企业方可参加谈判。
2.4谈判承包商企业应达到如下规模:
企业自有(含外聘)作业人员在20人以上;投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谈判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施工负责人须驻工地现场;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班组人员,应配备:应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火焊工2人,起重工1人、力工6人,电工1人,高空作业工2人,挖掘机司机1人等作业人员。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9时至2020年10月19日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楼招标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75号)401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因疫情期间不适宜现场登记,所有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费汇款凭证等)请将扫描件发送邮箱lgtangliang@cnpc.com.cn,邮件名为所报项目编号+报名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3.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通过电汇形式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 大庆油田庆升实业公司 ;账号: ****************0016;汇款时请仔细核实以上信息,如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退款,不能在购买截止时间内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其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电汇时请注明购买谈判文件编号:2020GC1572及承包商名称。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上午9:00。
4.2承包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招标中心或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4.3谈判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上午9:00
4.4谈判地点:谈判承包商须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并提交资质原件,地点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景路2号(油建公司西侧后院油建职工活动中心一楼)。

5.谈判保证金
5.1承包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当从承包商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采购人支付 0.5 万元作为谈判保证金。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 大庆油田庆升实业公司 ;账号: ****************0016;汇款时请仔细核实以上信息,如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退款,不能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成功支付的,其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并注明庆升公司锅炉-中油电能电力服务公司主厂房建筑及锅炉附属拆除工程(劳务分包)谈判编号2020GC1572的谈判保证金。
5.2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承包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承包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承包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承包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谈判小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2采购单位: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包巴特 152*****151
招标中心: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冯克增 ****-*******

标签: 劳务分包 拆除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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