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自然资补告字[2020]10号
剑自然资补告字[2020]10号
关于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的公告》的公告
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经研究决定,现撤销我局2020年9月7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网和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国土专栏,以及2020年9月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电视台等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剑自然资告字〔2020〕10号),并终止本公告中位于剑河县高速公路出口屠宰场北侧宗地编号为********1201GB000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已经领取的挂牌资料作废,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该宗地重新公开出让方式和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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