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自然资补告字[2020]10号

剑自然资补告字[2020]10号


关于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的公告》的公告

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经研究决定,现撤销我局2020年9月7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网和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国土专栏,以及2020年9月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电视台等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剑自然资告字〔2020〕10号),并终止本公告中位于剑河县高速公路出口屠宰场北侧宗地编号为********1201GB000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已经领取的挂牌资料作废,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该宗地重新公开出让方式和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文件预览:
撤销公告函001.jpg
关于要求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函(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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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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