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对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新闻服务 | 1 | 3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网上联合推送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闽委网信委〔2020〕2号)和《关于建立网上联合推送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做好有关工作,拟采购新媒体工作室内容建设服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作为全省唯一省级电视新闻媒体,是福建省最具权威性、政治性、公信力的综合性新闻传媒集团,具有专业的制作团队、精良的技术设备、可靠的传输渠道、丰富的宣传经验,也是福建省内唯一一家可满足海外覆盖及全省范围内收视全覆盖的电视媒体。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广播传媒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福建新闻广播新媒体工作室是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直属的工作室,可以满足采购方需求,有利于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使用效果。因此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选择福建广播影视集团作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李青 | 福建省财政厅 | 造价工程师 |
翁星 |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 高级编辑 |
魏华 | 福建日报社 | 高级经济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0 月16日至2020 年10 月23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
联系人姓名:李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宇恒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肖益翔
联系电话:****-********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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