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镇上埠头村7间用房三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清江镇上埠头村7间用房三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09:27
乐农村产权告字【2020】0188号
乐清市清江镇上埠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0月28日10:00至2020年10月29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 租赁建筑面积约(㎡) | 租赁期限(年) | 用途 |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清江镇上埠头村7间用房三年租赁权 | 170 | 3 | 老年协会 | 24 | 2.4 | 0.1 |
注:1、标的物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清芙路上埠头村牌东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乐政集建96字第203759号。本次租赁已在出租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出租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3、上述建筑面积数据为人工测量得出,存在一定误差,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4、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每年租金相同,三年总成交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总租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缴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承租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总成交租金(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等款项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01),并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的竞价服务费(详见竞价须知)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3675 7397 6042),并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2、承租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并签署标的物交割单,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出租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自行与承租人进行实物交割。
八、特别提醒:
1、在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承租人须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房屋建筑存在瑕疵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出租人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承租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5、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6、租赁期限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拆除,出租人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不赔偿承租人其它损失。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8、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9、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189*****065;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乡镇监督电话: ****-********
乐清市清江镇上埠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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