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英雄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某单位英雄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某单位英雄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英雄广场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陈列品/其他陈列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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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武清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16日16: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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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6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节能大厦26层 | ||
预算金额 | ¥98.8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亚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857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商干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亚龙 137*****85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SJZ-2020-247
项目名称:英雄广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英雄广场建设,主要包括雕塑和造型橱窗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具备相应产品经营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分转包。(六)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应具备本项目雕塑工艺品设计制作、展览展示工程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方式: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节能大厦2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购买招标文件则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0@qq.com">邮箱:********0@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商干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联系方式:闫亚龙 137*****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亚龙
电 话: 13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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