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JF-LSJCY1208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以由相关部门,项目业主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100%。招标人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 招标编号:XZZB-JF-LSJCY120805。
2.3 建设地点:西藏拉萨市藏大路以北、西一路以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12806平方米,其中:技侦业务用房8106.00平方米,办公用房4648.32平方米,门卫及值班室51.68平方米,并配置变压器、电梯、高低压屏、发电机、控制屏等设备。
2.6 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1.4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1.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应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未退休人员。
3.1.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以于2人。
3.1.7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相应数量旁站监理员,并持有建设部门的上岗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资料须包括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法人营业执照;
(5)资质等级证书;
(6)拟派项目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8)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第(1)、(2)项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以上报名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9 月13日至 2012年 9月19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2:00 ,下午 15:30 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院内当热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5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9日 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中路89号
邮 编:85000
联 系 人:冯女士、杜先生
电 话:****-*******
传 真:****-*******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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