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县城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尼木县县城排水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7-12XZ18092
一、招标条件
尼木县县城排水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木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工程已具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环城路排水工程4496.8米,幸福路排水工程568.7米,尚日路排水工程651.6米,巴果路排水工程527.3米,塔荣路排水工程1612.7米,管道清疏工程3060米。
2.3、建设地点:尼木县城。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计划工期:8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拉萨市当热路23号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 ;
(6)拟投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备案证复印件;
注:其中,(1)、(2)、(4)、(6)、(7)、(8)复印件和(3)、(5)原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地点为 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木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2排1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158*****595)李先生(150*****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shandongzhaobiao@163.com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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