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6

公告编号

****-********4140

截止日期

2020-10-21

招标代理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上海市轨道交通15线工程全线共30个车站,本设计考虑标准车站均设置2个安检点,非标准车站根据进站点情况适当调整。
本项目招标内容:
1)800兆电台66台;
2)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66台;
3)台式液体探测仪26台;
4)便携式液体探测仪40台;
5)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16台;
6)便携式金属探测仪66台;
7)辅助设施66套。
备注:
1、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定检测)检测报告证明,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对“易燃液体、爆炸物智能检测及报警”的,安检点不另外配置台式危险液体检测仪、便携式危险液体检测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2、辅助设施包含:含桌椅、安检提示牌、安检引导护栏、危险品回收箱等。
详见具体数量表
15号线工程安检设备配置表

序号

车站名

安检点

800兆电台

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台式液体探测仪

便携式液体探测仪

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便携式金属探测仪

辅助设施

备注

1

顾村公园站

2

2

2

2

0

1

2

2

7号线换乘

2

锦秋路站

2

2

2

0

2

0

2

2

3

丰翔路站

2

2

2

2

0

1

2

2

远期换乘

4

南大路站

2

2

2

0

2

0

2

2

5

祁安路站

2

2

2

0

2

1

2

2

6

古浪路站

3

3

3

0

3

0

3

3

7

武威东路站

2

2

2

0

2

0

2

2

8

上海西站站

1

1

1

1

0

1

1

1

11号线换乘

9

铜川路站

4

4

4

4

0

1

4

4

10

梅岭北路站

2

2

2

0

2

0

2

2

11

大渡河站

2

2

2

2

0

1

2

2

12

长风公园站

2

2

2

0

2

0

2

2

13

天山路站

3

3

3

3

0

1

3

3

14

古北路站

2

2

2

0

2

0

2

2

15

姚虹路站

2

2

2

0

2

1

2

2

16

吴中路站

2

2

2

0

2

0

2

2

17

桂林路站

2

2

2

2

0

1

2

2

9号线换乘

18

桂林公园站

2

2

2

2

0

1

2

2

12号线换乘

19

上海南站站

4

4

4

4

0

1

4

4

1、3号线换乘

20

百色路站

2

2

2

0

2

0

2

2

21

罗秀路站

2

2

2

0

2

1

2

2

22

朱梅路站

2

2

2

0

2

0

2

2

23

景洪路站

2

2

2

0

2

1

2

2

24

虹梅南路站

2

2

2

0

2

0

2

2

25

景西路站

2

2

2

2

0

1

2

2

远期换乘

26

曙建路站

2

2

2

0

2

0

2

2

27

双柏路站

2

2

2

0

2

1

2

2

28

元江路站

2

2

2

0

2

0

2

2

29

永德路站

2

2

2

0

2

0

2

2

30

紫竹高新区站

2

2

2

2

0

1

2

2

终点折返站

合计

65

65

65

26

39

16

65

65

辅助设施包含:含桌椅、安检提示牌、安检引导护栏、危险品回收箱等;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定检测)检测报告证明,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对“易燃液体、爆炸物智能检测及报警”的,安检点不另外配置台式危险液体检测仪、便携式危险液体检测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本项目交货期为2020年11月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能满足上述主要设备供货要求,并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无质量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3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先进的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设备,设备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4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在机场、港口、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的类似销售记录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且取得所投产品台式液体探测仪、便携式液体探测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便携式金属探测仪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如果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定检测)检测报告,证明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对“易燃液体、爆炸物智能检测及报警”的,可不提供台式液体探测仪、便携式液体探测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8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0月21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证明材料、唯一授权书、检测报告(如果智能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对“易燃液体、爆炸物智能检测及报警”的);

3)销售记录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0年10月16日-10月21日通过快递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接收文本费用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6341

行号:********60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5.3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909号七号楼3楼3号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5.6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单位有权视疫情发展情况,随时采取调整措施(包括延期、终止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曹杨路78号 地址:长寿路285号16楼

邮编:200000 邮编:200060

联 系 人:齐欢联 系 人:吕尤佳、杨旸、董一超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2020年10月



标签: 探测 安全检查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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