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验车场内垃圾分拣中心前混凝土路面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临时验车场内垃圾分拣中心前混凝土路面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的委托,对临时验车场内垃圾分拣中心前混凝土路面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时验车场内垃圾分拣中心前混凝土路面配套项目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大学路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临时验车场与汕头市联合执法临时停车场内,汕头市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筑物前面拟设出入口弧形砼车道,车道宽9.0米,局部为14.0米,车道面积为894.3平方米。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10552.0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7025.37元),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4、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参照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5、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20年 10 月 26 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七、谈判(磋商)时间:2020年 10 月 26 日9时30分。

八、谈判(磋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将在发布公告。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联系人:吴股长

电 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混凝土 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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