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伶俐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项目业主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宁市伶俐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市伶俐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

2.2建设地点:本桥位于西江航运干线南宁港中心港区牛湾作业区~西津水利枢纽之间的河段上。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开挖量为29685立方米,其中水下开挖淤泥20587立方米、水下开挖粘土8200立方米,水下控制爆破岩898立方米;扫床面积0.23KM2;标志建造、灯器、电源、维护控制点埋设、助航标志、标航遥测遥控系统若干等工程。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桥区航道整治工程、护岸工程、航道扫床工程、助航标志及桥梁警示标志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工期:5个月(含施工准备和交工验收各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三年累计利润为正值。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完成过至少1项包含航道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计划统计工作1年(含)以上;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安全管理工作1年(含)以上,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或类似专业学历,初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财务工作1年(含)以上;

(5)专职资料员:1人,初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8)设备要求:自有或租用炸礁船1艘、铲斗挖泥船或抓斗式挖泥船1艘等与工程有关机械设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n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nnggzy.org.cn),在平台系统或公告界面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获取方式: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nnggzy.org.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4.3本次网上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及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包括:

(1)《南宁市伶俐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行递交的方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签收包裹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1)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将签收的投标文件统一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最外层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这些信息务必贴在包裹最外层,并注意提醒快递公司勿将此信息挡住或再次包装导致包裹外层无项目识别信息,如包裹外无项目识别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包裹。纸质表格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签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电话。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第一会议室。收件人:雷芳莉,联系电话:****-*******

(2)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3)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可以联系得到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联系人:雷芳莉

联系电话:****-*******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电话:****-*******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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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标 航道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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