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招标公告

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NJZC-2012G02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部分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4个包,分为2批次开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三包:数码照相机
第四包:数码摄像机
以上打★产品的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的产品型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4、协议供货期限: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
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办法:即日起登陆www.njzc.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联系电话:***-********),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前期已经缴纳壹万元的会员供应商必须在以上账户转(汇、存)入贰万元(补齐叁万元),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
六、资格预审:
1、凡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自行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招标系统,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预审:注册并登记投标货物型号,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和产品销售资格证明(详见附件2),适用于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内部管理体制限制等原因不直接参与投标,需说明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一家代理商只能代表一家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3)投标申请及声明(详见附件1);(4)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前期已经缴纳免交);(5) 第1、2包(计算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在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并提供清单相关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所投货物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此证明在开标后2日内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预审时间:即日起至所投标项目网上开标时间前7日的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C2区2楼2250室。
七、网上投标时间: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2年9月24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
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2年9月26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

八、网上开标时间: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
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

九、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1日下午2:40,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B区1楼1238室。

十、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许 坚 联系电话: ***-********
投标技术咨询:张 军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下载

· 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doc(2012-9-14 10:03:00)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JZC—2012G021项目名称: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二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一、招标编号:NJZC-2012G021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部分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三、项目内容:1、本次招标共分4个包,分为2批次开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第三包:数码照相机第四包:数码摄像机 以上打★产品的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的产品型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为准。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4、协议供货期限: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办法:即日起登陆www.njzc.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联系电话:***-********),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前期已经缴纳壹万元的会员供应商必须在以上账户转(汇、存)入贰万元(补齐叁万元),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六、资格预审:1、凡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自行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招标系统,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预审:注册并登记投标货物型号,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资格审查。2、资格预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和产品销售资格证明(详见附件2),适用于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内部管理体制限制等原因不直接参与投标,需说明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一家代理商只能代表一家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3)投标申请及声明(详见附件1);(4)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前期已经缴纳免交);(5) 第1、2包(计算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在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并提供清单相关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所投货物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此证明在开标后2日内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资格预审时间:即日起至所投标项目网上开标时间前7日的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C2区2楼2250室。七、网上投标时间: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2012年9月24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2012年9月26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八、网上开标时间: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九、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1日下午2:40,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B区1楼1238室。十、其他事项:联 系 人:许坚联系电话: ***-******** 投标技术咨询:张军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采购。2采购方式2.1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开招标、网上远程投标、网上远程开标、网上评标及网上公布中标结果的方式。2.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行注册和登记投标货物相关型号,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2.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采购中心开通其网上投标权限。投标人应对自行注册的商号和密码妥善保管,如因泄密而被他人盗用,其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由于网络或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信息不能正常传递的,采购中心概不负责。3定义3.1 “ 集中采购机构”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扬州市、泰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南通市、盐城市、镇江市、常熟市及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联合招标,苏州市委托部分或全部项目招标)。3.2“采购人”指需要购买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江苏省省级、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南通市、盐城市、镇江市、常熟市及张家港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3“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经过采购中心审查取得投标资格的供应商。3.4“投标文件”指电子投标信息,以及按照采购中心要求递交的其他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4.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生产制造厂商因注册经营范围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等原因不直接投标的话,可以委托唯一的最高级别代理商投标,但投标货物生产厂家需要在投标前递交书面申请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本年度已经授权的可以不再提供授权(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且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得到采购中心的认可,否则,资格预审时将被拒绝。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应当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供货商和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采购中心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协议供货服务要求、框架协议文本、采购单及合同,以及附件等。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组织潜在投标人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组织潜在投标人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确定时间和地点。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迟8.1 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9投标程序9.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中心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投标型号登记、资料上传等。9.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和投标保证金等到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进行资格预审。9.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投标系统,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投标。9.4 投标人应将下列文件于投标前密封送至采购中心。(1)投标人所投货物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此项证明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上一期协议供货期间销售货物统计表(如果上一期不是协议供货商,则不需提供)。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如果没有按照系统提示规范提交投标电子数据,或者未能成功传送电子投标数据以及前款所列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投标价格应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费用,以及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不包含偏远区县的运输费,具体区县名称、运费标准请在改选配件服务项目中详细列明,下同)。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考虑这一因素。(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批发价或提货价,以及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给予其他政府采购、其他任何招标机构的价格!采购中心经核实投标价格高于上一期协议供货价(含配件)、其他政府采购、其他任何招标机构采购价格,以及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批发价或提货价的,投标人将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期协议供货价(含配件)。所有货物的选改配件价格均不得超过10万元。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中标货物的价格不得上调或优惠不得降低(由采购中心选择)。(4)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中标产品价格、配置及服务等调整的同时(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4小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中心申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优惠率不得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承诺,配置及服务不得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承诺。每月1—10号,中标人应登陆采购中心招标系统进行降价(所有中标产品、型号),降价幅度或比例由采购中心根据执行的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等具体情况决定,并在系统提示。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降价的,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降价的中标产品、型号,并停止政府采购。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申报价格调整信息的,经采购中心查实后将扣缴履约保证金,同时停止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5)投标价是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将进行竞价,以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另外征集协议供货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征集的供应商和厂家推荐的供应商具有同等权限。(6)网上竞价供应商成交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一年协议供货资格,扣缴一万元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时提交叁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10.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中心签订框架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本项目框架协议签订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1) 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2) 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与采购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11投标文件和协议供货资格的有效期11.1自开标日起90天内(与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一致),投标应保持有效。若投标人有一款(含)以上货物被采购中心接受,则成为本期协议供货商。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中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采购中心延长协议供货有效期的要约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予以公告发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若中标人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完全接受采购中心的要约。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也可以撤回投标。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人无法撤回投标。如果向采购中心书面提出撤回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南京市同类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将会受到影响。四、开标与评标13开标1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系统自动关闭,拒绝接受任何投标,开标系统自动开标。13.2采购中心不组织开标仪式,投标人在采购中心网站自行查看开标情况。14评标14.1评标组织(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3)评标委员会将在网上评标。14.2评标方法(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台式计算机(包含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的评分标准为价格45%(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标配产品的实用性、技术先进性和质量优良性20%;品牌价值及市场信誉15%; 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16%;环保产品4%。(说明: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节能、环保清单产品查询系统”为准)。(3)数码相机和摄像机的评分标准为价格45%(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选改配件报价5%;标配产品的实用性、技术先进性和质量优良性20%;品牌价值及市场信誉15%; 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15%。(4)分包和标段评标。14.3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根据投标产品得分由高到低自动排序。(5)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产品名单。14.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5定标15.1末位淘汰率:计算机35%以上,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20%以上。15.2 节能环保产品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中标。15.3无效投标及废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中标通知16.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网上发布的中标公告与书面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6.2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16.3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五、签订框架协议17最终审查17.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即意向签订框架协议的投标人。17.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中标候选机型的性能、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推荐的销售中标货物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的财务和技术状况、生产条件、资格、信誉等,以及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的其它有关问题。17.3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人、推荐的销售中标货物的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中心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17.4为验证中标产品(含配件)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和价格优势,采购中心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产品进行监测,或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判断,若发现中标产品(含配件)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价格与市场平均价相比缺乏优势,或存在虚假投标现象,采购中心可否决该投标产品(含配件)。本验证方式和采购中心的否决权同样适用于公布中标结果后。17.5采购中心根据最终审查的结果确定中标机型,并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17.6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采购中心将对制造商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以及供货商的销售发票进行核查。如不给予配合的,立即停止协议供货资格。18签订框架协议和合同18.1在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天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框架协议(逾期后果自负)。签订框架协议联系人: 许 坚,电话***-********。18.2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部分或全部项目进行协议供货,并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以及收取履约保证金。但是,不论是否签订框架协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均有效。18.3采购人将根据本级财政部门制订的协议供货办法并结合自身需要,最终确定采购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等,并签订合同。18.4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和折扣为采购人购买中标产品时所能享受的最低优惠,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中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进行进一步的洽谈。19诚实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即使在签订协议之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在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停政府采购资格。20质疑和投诉20.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0.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中心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0.3采购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0.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财政局投诉。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一、总体要求:1、工作条件:工作电源为交流220V/50Hz。每类产品最多可投报数量均已在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限制和提示。 主要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是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必须为当前市场主流商用机型、标准配置(即投标产品的配置、服务与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配置一致,不得另行制作网页),不得以任何名义的“专用机型”、“特配机型”参加投标。 (1)售后服务和保修条件: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要求的标准。按照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基本服务进行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额外免费或者收费服务项目请在改选配件服务项目中详细列明。(2)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供应: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优惠价格。特别提示:投标人所提供的选改配件必须是主机本身的选改配件,其他相关的独立产品不得填报!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备件、附件和耗材是第三方产品,应得到第三方产品制造商许可,并保证整机系统兼容和安全。2、产品要求:(1)计算机项目的所投产品必须列入当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产品,但进入最新一期正在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评标过程将得到加分,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上传网上投标系统。(3)投标产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主流机型、标准配置(即产品配置必须与投标生产制造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上公布的配置一致),不得以任何名义的“专用机型”、“特配机型”参加投标,也不得用即将停产的机型投标。(4)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 “型号”而非“不同配置的款型”(采购中心定制机型除外)。3、投标人必须详细说明投标货物、配件和技术指标参数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以及该项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的所有附件,必须保证设备的品目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5、投标产品的功能若不是标准配置所具有的,而需加装功能模组、模块、功能板等,投标人必须明确声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将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产品配置、服务承诺、最新媒体价(包括特惠价)等应与投标人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网公开报价相一致,并在电子投标时正确填写投标货物型号网页地址链接。7、投标产品必须有详细的最新产品说明书和技术白皮书等资料。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系从境外进口,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完税货物。9、计算机:(1)台式计算机(包含一体式计算机)按照配置分为13类机型,台式计算机的分类配置详见附件5。便携式计算机按照价格分为17类机型,分别为3500-4000元,4000-4500,4500-5000,5000-5500,5500-6000,6000-6500,6500-7000,7000-7500,7500-8000,8000-8500,8500-9000,9000-9500,9500-10000,10000-11000,11000-12000,12000-13000,13000-14000元。(2)台式计算机每个类别允许投标2个或4个型号(根据类别),便携式计算机每个类别允许投标1个或2个型号(根据类别)。台式计算机只有显示器作为选配件,便携式计算机没有选配件投标。(3)投标人必须在“保修”栏目中报出该产品超出厂家保修期后每年原厂上门服务(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的费用。14、数码照相机: (1)投标产品必须为当前市场主流机型。(2)投标产品按图像传感器、镜头和用途分为:全画幅单反数码相机、非全画幅单反数码相机、便携式数码相机、卡片式数码相机、大变焦数码相机、单电数码相机、微单数码相机。(3)主要选配件为镜头等。15、数码摄像机:(每个类别允许投标10个型号)(1)投标产品必须为当前市场主流机型。(2)投标产品按用途分类:数码摄像机、专业摄像机。特别提示: 1、以上所有招标项目和分类,均以采购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为准。2、以上所有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该产品的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链接,协议供货的标准配置不得低于该网站上所述的标准配置!3、以上所有投标产品必须为当前市场的主流机型,不得以任何名义的“专用机型”、“特配机型”参加投标。投标产品的功能若不是标准配置所具有的,而需加装功能模组、模块、功能板、配件等,投标人必须明确声明,并在选配件进行分项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将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所投的选改配件必须是主机本身的选改配件,其他相关的独立产品不得填报!第四章 协议供货服务要求(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在电子投标系统填写,不得低于以下要求)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验收:(1)开箱验收:采购人清点货物装箱内容符合装箱单所列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书承诺;(2)开机验收:货物应通电开机后,规定的试运行时间届满且无故障后方可验收。3、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或投标人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免费质量保证和免费上门服务,两者服务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照高标准承诺,(若投标人对免费质量保证和免费上门服务承诺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不能以此为理由提高投标价格或降低优惠率,如投标价格或优惠率不变,将会在评标中获得优势)。如果投标人所承诺免费质量保证和免费上门服务低于三年的,请在改选配件服务项目中按质量保证和免费上门服务分为增加一年和增加二年,详细列明收费标准;如果投标人对计算机系统重建或恢复(在系统中毒无法使用的情况下)需要收费的,请投标人列明每次费用;其他的收费服务项目,请投标人在改选配件服务项目中详细列明收费标准。4、投标人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中标后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对其中标产品的有关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投标及售后服务承诺和处理投诉等一切事务。总协调人联系信息必须明确且尽量详尽(办公地址/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总协调人须具有高度责任心,熟知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市场行情。)5、投标人如果不直接销售中标货物和提供服务,每个地区应根据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推荐了解并熟悉政府采购制度,有政府采购经验的供应商代表其销售和服务(南京地区不超过10家,高淳、溧水、六合、浦口、江宁不超过3家)。代理商的条件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其资质和信誉应接受审查。中标后未经采购中心同意,不得更换或增减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及同服务的产品的协议供货实际成交价格高于非协议供货商价格(如询价单等方式确认的价格)的5%(含),一经查实将停止该投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视情扣缴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代理销售商/分公司名称:营业地址/负责人姓名/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6、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采购人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热线电话:(含800及800以外热线电话)7、设立专门保修机构,提供5*8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诊断为硬件故障,则携带备件并进行现场更换,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果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提供免费备机服务。如果在接到通知后的24个小时内未做出响应,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热线电话:(含800及800以外热线电话)保修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8、设立投诉电话,接受采购人在购买中标产品及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投标承诺,及时解决所有投诉事宜。投诉电话:(含800及800以外热线电话)9、投标承诺适用本次招标所列地区政府采购。10、南京地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四联格式合同必须打印,非打印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心将拒绝见证。11、在销售的货物的显著位置粘贴销售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格式标签。第五章 协议文本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计算机/数码照相机/……(请根据中标情况具体标出项目、品牌) 编号:NJZC- 2012G021甲方: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采购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第一条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2、乙方提供的电子投标数据;3、甲方通过招标系统发布的中标结果通知;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投标数据的真实性、中标产品、履行框架协议和合同情况进行核查。2、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2、甲方采取认为适当的方法向采购人公布乙方中标货物价格、服务承诺等与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3、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道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纠纷。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购买非中标货物、配件或超出投标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2、对采购人在购买中标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中标价格购买中标货物和现金交易。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价格或折扣向采购人销售中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4、约束推荐的代理销售商和售后服务机构行为,并承担连带责任。5、在协议供货期内,必须根据网上报价调整的同时(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向甲方申请调整报价,调整后的价格折扣和服务应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6、在协议供货期内,如果中标机型更新换代,应将原投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其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原投标机型。7、保存与中标产品有关的网上报价和配置(乙方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开报价和配置)所在的历史网页两年(从中标时开始计算),并随时可以提供给甲方审查。8、每季度结束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以书面形式向同级采购中心报送中标产品销售统计表。9、每月1—10号乙方应登陆采购中心招标系统进行降价(所有中标产品、型号),降价幅度或比例由采购中心根据执行的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等具体情况决定,并在系统提示。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降价的,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降价的中标产品、型号,并停止政府采购。10、配合甲方对乙方及其推荐的代理商销售发票进行检查。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中标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出售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销售的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保修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货物或部件而导致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5、在质保期内,乙方有责任解决所所销售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乙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第六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承诺提供服务。2、乙方应提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以及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3、乙方应提供承诺的免费上门、免费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保修期自采购人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4、 保修期后的维护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提交叁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签署验收单后的三年。2、如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做出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通报、暂停或长期停止其政府采购资格等处理。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乙方投标文件有不实的技术指标或承诺以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或中标产品无价格优势(高于市场平均价),或执行的供货价高于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货价的,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2、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3、乙方某一货物中标型号被另一型号的新产品替代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变相提高供货价格或降低优惠率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4、乙方以暂时缺货为由(事前没有向甲方报备且经甲方同意),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5、乙方未能提供承诺服务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6、乙方推荐的代理商或售后服务机构不遵守中标人的承诺供货或提供服务而受到采购人有效投诉,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7、协议供货期内,如发现市场上有低于协议供货实际成交价(如询价单等方式确认的价格)5%(含)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及同服务的产品,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8、采购中心经核实投标价格高于上一期协议供货价(含配件)、其他政府采购、其他任何招标机构采购价格,投标人将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9、协议供货期内,因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受到采购人一次有效投诉的,给予警告;受到两次有效投诉的,在采购中心网站通报并扣缴责任人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受到三次有效投诉的,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签订的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至****年**月**日按照中标项目协议供货期限定。)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江苏省省级机关采购中心 委托代理人:日 期: 年 月日 日 期: 年 月日说明:若投标人有多个协议期相同的项目中标,请将框架协议合并到一起。第六章政府采购单及合同(南京市适用,其他地区参考)南京市政府采购单及合同(合同、提货、验收) NJZC-2012供应商(乙方)盖章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付款单位计划文号:宁财购货 物 名 称规 格 型 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第 × 联(XXXXXX留存 )总计(大写)¥交货期交货地点采购人(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情况记录:验收单位签章:验收人签字: 年月日付款说明盖章年 月 日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在反面,请采购人和供应商确认后在此页盖章。2、未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供需双方不得更改产品配置。3、如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请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4、本采购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付款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留存。采购人(甲方)盖章 采购中心(见证方)盖章2012年月 日2012年月日合同条款第一条 本合同所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付款单位,详见采购单正面。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货款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并提交以下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货款。(1) 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2) 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1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九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七章附 件附件1: 投标申请及声明投标申请及声明(此格式不经允许不得做任何改动,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厂)的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以本公司(工厂)生产或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厂)特别授权的_____品牌_____(货物名称)申请参加贵中心组织2012年度协议供货项目的投标,并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投标、签订框架协议以及协议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工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为此,我们郑重声明: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180)天内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届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保证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条件。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的权利。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贵方有权不予退还。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有《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以下处理: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移动电话:申请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件2: 制造商委托授权书制造商委托授权书(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资格预审时应提交本授权书。本授权书为格式授权书,此格式不经允许不得做任何改动,否则,资格预审将被拒绝。)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的 (生产厂家名称),在此授权设在(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代表我方,用我方制造的牌 (货物名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2012年度协议供货项目的投标并进行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以及签订《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及其协议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并以本公司(工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在此承诺(代理商名称)在投标中的所有投标承诺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履行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一切承诺。我方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协议供货销售统计表分类省 级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熟市南通市盐城市镇江市合 计1、台式计算机2、便携计算机3、数码照相机4、数码摄像机说明: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4: 协议供货销售产品统计表协议供货销售产品统计表品牌: 类别: 分类型号合 计说明:统计时间为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5:台式计算机按照配置分类标准类别配置、保修要求T1Q77芯片组/ i7-3770 /4G /1TB硬盘/ 16倍速 DVD±RW / 1G独立显存 /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 / 19"液晶 / 正版Windows 7 简体中文专业版/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2Q77芯片组/ i5-3570/ 4G /500GB硬盘/ 16倍速 DVD±RW / 1G独立显存 /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 19"液晶 / 正版Windows 7 简体中文专业版/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3Q75 芯片组/ i5-3470/ 4G/500G硬盘/ 16倍速 DVD±RW /512MB独立显存/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 19"液晶/ 正版Windows 7 专业版 /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4Q67 芯片组或H61芯片组/ i5-2400或i5-2500/4G/500G硬盘/16倍速DVD±RW /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9"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5H61芯片组 / i3-2130、i3-2120 /4G/ 500G硬盘/16倍速 DVD±RW /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9"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6H61芯片组/ i3-2120、i3-2130 / 2G /500G硬盘/16倍速 DVD±RW /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7"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7H61芯片组/ G870、G860、 G850或G840或i3-2120 / 2G /500G硬盘/DVD /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7"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简体中文 /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8H61芯片组/ G630或G640/2G/ 500G硬盘/DVD /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7"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简体中文/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9H61芯片组/ G540或G530/ 2G / 500G硬盘 /DVD /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7"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简体中文/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T10Athlon II X2 220或245或255或260/2G/ 500G硬盘/DVD /集成显卡/10/100/1000以太网口/光电鼠标 标准键盘/17" 液晶/ 正版Windows 7 Home简体中文/3年原厂上门服务(3年所有部件及人工费用全免)一体机1i3-2120或i3-2130 /4G/ 320G或5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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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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