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招标公告
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NJZC-2012G02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部分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4个包,分为2批次开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三包:数码照相机
第四包:数码摄像机
以上打★产品的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的产品型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4、协议供货期限: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
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办法:即日起登陆www.njzc.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联系电话:***-********),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前期已经缴纳壹万元的会员供应商必须在以上账户转(汇、存)入贰万元(补齐叁万元),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
六、资格预审:
1、凡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自行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招标系统,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预审:注册并登记投标货物型号,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和产品销售资格证明(详见附件2),适用于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内部管理体制限制等原因不直接参与投标,需说明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一家代理商只能代表一家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3)投标申请及声明(详见附件1);(4)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前期已经缴纳免交);(5) 第1、2包(计算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在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并提供清单相关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所投货物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此证明在开标后2日内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预审时间:即日起至所投标项目网上开标时间前7日的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C2区2楼2250室。
七、网上投标时间: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2年9月24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
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2年9月26日上午 9:00至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
八、网上开标时间: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2年9月25日上午09:10
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2年9月27日上午09:10
九、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1日下午2:40,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B区1楼1238室。
十、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许 坚 联系电话: ***-********
投标技术咨询:张 军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下载
· 2012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doc(2012-9-14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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