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监理招标公告

文化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文广局新建瓦房店市文化馆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瓦发改审批发[2012]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自筹 ,已在 瓦房店市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瓦房店市文化馆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东山公园 。
2.3招标(业主)人: 瓦房店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
服务内容概述: 土建、水暖、电照等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
2.5合同估算价为: 800 万元。
2.6招标范围: 土建、水暖、电照等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2 年 10 月 7 日开工至 2012 年 11 月 1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2.00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投标人登陆www.lnzb.com自行报名。注:外埠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必须办理外埠企业准入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注:具体办理方法及流程及未明事项详见大连市建设工程http://dl1.lnzb.cn(咨询电话:******** 联系人:徐工 范工)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瓦房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瓦房店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招标代理机构: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瓦房店市地址: 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33号
邮编:邮 编: 116300
联 系 人: 王学义联 系 人: 于振宏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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