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CGK-20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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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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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
2.2项目编号:JSGCGK-2020-025
2.3建设地点:尉氏县西大街55号
2.4工程概况: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位于尉氏县西大街55号。工程内容包含刘青霞故居北院前厅、西院正房,耳室重新瓦瓦、更换糟朽构件,木构件维修加固,垂脊,补配佚失构件,砌筑墙体等。
2.5投资金额:137万元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古遗迹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岗训证或培训结业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起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时间2020年10 月 19 日00时00分至2020年10 月23 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1 月10 日上午9时00 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6因疫情原因,按照尉氏县疫情防治复工复产指挥部的规定,人员不扎堆不聚集,现要求所有投标单位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如对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持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尉氏县文化路西段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7号楼1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9*****86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尉氏县文化路西段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7号楼1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9*****869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刘青霞故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 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古遗迹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岗训证或培训结业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起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补遗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发放的招标资料(如有)、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日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接投标人问题后3日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具体详见电子投标操作系统)。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企业电子章。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如不能按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10 日上午 9 时00 分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2
开标程序
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若出现非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的,不再参与开评标。
3.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开标。
(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议:
(3)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5)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7)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1人,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2人,共5人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政府部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总价【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
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7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26734.65元;
规费:68832.92元;
税金:113119.26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3530.00元。
注:1、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0.2
10.3
其他补充内容: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再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中标公示至合同签订阶段,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变更的,投标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经理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应提供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出具的《纳税信誉确认书》。
6.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执行,且在变更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进行告知性登记备案的,作为个人不良记录行为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示。
8.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9.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接投标人问题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自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公示期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企业电子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及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解释权归属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主任: (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的回函
问题澄清通知的回函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
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月 日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2.1.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和企业电子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 期
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 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第3.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注:初步评审标准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有一项内容不合格,作否决投标处理,即不能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50分、技术标:40分、综合标:10分。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系数为3个,分别为0.3、0.4、0.5,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投标报价。
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标(50分)
投标报价(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得分(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选择抽取10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 1 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 95% 和 103%)的,每项得 1 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 95% 范围内(含 90% 和95%)每项得 0.5 分。满分共计 10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措施项目费报价(5分,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注:若所有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都超出该范围(80%-110%)则所有投标人此项均不得分。
主要材料单价(5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选择10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计算过程和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2.3(2)
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40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4分)
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
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4分)
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资源配备计划(0-4分)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总平面图(0-4分)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本项目要求;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节能措施(0-4分)
有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节能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扬尘治理措施(0-4分)
有扬尘治理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垃圾处理措施(0-4分)
有垃圾处理措施;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3-4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注:以上内容各评委根据其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可行性程度酌情打分。
2.2.3(3)
综合标(10分)
业绩(1分)
投标单位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扫描件);
管理机构设置(3分)
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合理,能够很好满足工程需要得3分;基本满足得1-2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缺项的得0分。
服务承诺(0-6分)
工程施工中承诺
(0-2分)
工程保修期内承诺
(0-2分)
工程保修期外承诺
(0-2分)
评委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发包条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书中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并打分。
注:本项目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质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l)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企业电子章或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的;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表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 A + B + 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3.4.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4.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同时注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5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含不可竞争费】即为中标价。
3.4.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通用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补充条款、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及开封市现行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除招标文件、工程设计罗列部分外,国家、河南省、开封市现行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按上述要求提供,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院认可。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图纸泄漏给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代表发包人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设备)进行认质认价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已开通。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电讯及通讯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承包方负责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发包方配合。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无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以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费用自理。
8.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见合同附件一“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8.3.2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报本月完成工作量和下
月进度计划。工程事故报告24小时内。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无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保证每日清理,符合发包人的相关规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 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部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有违规,将实行处罚;另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发包人提出的不合格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承包人必须及时更换,所更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和业绩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②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及时到位,其主要设备应为承包人自己的设备。
③ 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完成向档案馆的归档工作,达到工程完工、竣工资料同步完成。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意见,按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于开工前7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后5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和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可顺延工期,但发包方不负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按照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风险系数为准,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
其他约定: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属于隐蔽工程的承包人应有详尽记录和图示并且必须经发包人签证。
19. 工程试车
19.1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须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不承担工程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承诺书。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担招标范围内的一切风险。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证的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的工程变更及工程洽商;
(3)由于发包人的要求,所发生的赶工措施费;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无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无_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进度后七日内。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正规报告(即施工结算书,且该工程结算书应与合同约定付款进度相对应),编制方法同本合同15.1款及15.2款约定。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专用条款第28条执行。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2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材料设备均必须使用国家合格产品和工程设计图纸上表标的材料及设备规格和型号,承包人在使用前必须提前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样品、合格证等有关材质说明,合业主有充分时间比较选定,并经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中标人在上述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需事先经过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如发现使用假冒或伪劣产品,除赔偿业主损失外,还要处以一倍的罚款。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以设计单位设计变更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竣工资料4套,竣工后28天内提供。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负责修复,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修补后仍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负责拆除重建,因此而造成发包人的其他间接经济损失由双方另行商定处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同意分包。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9-1款。不可抗力降临时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保管不善、防卫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 承包人投保内容:特殊和危险工种应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十份,发包人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承包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最终合同格式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附件1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低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 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工程量清单:(另附)
二、图纸:无
报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
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及其配套相关补充解释文件、现行文件规定;
3.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
4.税金按9%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按豫建设【2014】57号文执行,按仿古建筑安全生产费5.09%计取,文明施工费按2.55%计取,扬尘污染防治费费率值根据豫建设标【2016】47号文取定,按仿古建筑0.61%计取;
6.规费按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调整。
7.人工费按75×发布期人工费指数,此发布期人工费指数参照豫建标定[2020]23号文件(2020年1-6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人工费指数1.185调整;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尉氏县刘青霞故居维修,位于尉氏县西大街55号。工程内容包含刘青霞故居北院前厅、西院正房,耳室重新瓦瓦、更换糟朽构件,木构件维修加固,垂脊,补配佚失构件,砌筑墙体等。
二、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三、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如有),图纸未明确的,以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为准,当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优惠与服务承诺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为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5%(不含税金)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级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级别
证书编号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大写)
(小写)
其中
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元)
(大写)
(小写)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大写)
(小写)
规费(元)
(大写)
(小写)
税金(元)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2、中标价=投标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年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年月日
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银行保函相关凭证。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章)
注:此封面为扫描件。
七、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 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扬尘治理措施、垃圾处理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表述外须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应附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等;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书等扫描件。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章)
法 定 代 表 人:(个人电子章)
年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
十、优惠与服务承诺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更有利于投标人的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