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蓟州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2020年工程(项目编号:JZCG2020-XH-03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蓟州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2020年工程(项目编号:JZCG2020-XH-03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蓟州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2020年工程 (项目编号:JZCG2020-XH-03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蓟州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2020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0-XH-037
项目名称:蓟州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2020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113万元
最高限价:339.11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7.721377.7213其他建筑工程拟对白涧、东二营、许家台、刘家顶等乡镇卫生院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第2包121.5237121.5237其他建筑工程拟对侯家营、桑梓、翠屏山、官庄、礼眀庄、东赵等乡镇卫生院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第3包139.868139.868其他建筑工程拟对区疾控中心、下窝头、东施古、杨津庄、洇溜、大堼上、下仓等乡镇卫生院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3.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单位资质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7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7日

标签: 提升改造 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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