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志愿者招募公告
如皋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志愿者招募公告
如皋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志愿者招募
公 告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应急救援心理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心理安抚和救助作用,最大限度地恢复受灾群众身心健康,如皋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组建“如皋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心理救援队以自愿为前提,为非盈利,不进行商业活动,无报酬,在如皋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各项公益性心理救援活动,并自愿、自觉遵守红十字会各项服务条款。
一、招募范围
具备心理学、医学、教育学专业背景及实践经验,并接受过专业心理咨询技能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二、应急救援志愿者招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热爱红十字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始终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2.志愿奉献爱心,不以谋取经济和物质利益为目的,有服务他人的能力,有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所在单位和家人的支持;
3.年龄在25岁至60岁之间,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良好,无严重疾病及其他传染类疾病;
4.所有队员不分职业、资质和年龄,必须严格遵守队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市红十字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心理救援队的一切行动听指挥;
5.如皋市内常住人口,每年在当地居住时间十个月以上;
6.可根据心理救援任务调整工作时间,每年至少参加2次红十字心理救援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总时数不少于10小时。
7.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时,要强化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8.如皋市红十字会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和技能的培训,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
(2)心理援助师,社会工作师;
(3)精神科执业医师,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2年以上;
(4)具备心理救援和危机干预工作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和公益组织成员。
三、基本要求
1.自觉维护红十字心理救援队的声誉和形象;
2.积极参加由如皋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类学校和社区特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等。
3.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条例;
4.未经许可,队员不得以团队名义对外进行官方联络;
5.市红十字会定期对队员进行业务和技能的培训,并组织科普宣传活动、心理救援演练以及日常志愿服务等,集体活动时队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年底作为表彰优秀队员的重要依据,考勤和表现情况记入队员考核成绩;
联系:
如皋市红十字会 沙莉
电 话:********
邮箱:********5@qq.com
如皋市红十字心理救援队筹备组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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