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西安交通大学融媒中心及演播室视觉艺术集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
后勤保障部西安交通大学融媒中心及演播室视觉艺术集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西安交通大学融媒中心及演播室视觉艺术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西交采招(2020)4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
项目联系电话:180*****905,wangx1619@mail.xjtu.edu.cn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tender@xjtu.edu.cn,咨询QQ群:********7
联系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主楼140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施工内容:包括融媒体演播室、播出机房、广播台、导控间、校地工作平台、候播室及化妆间、视频剪辑机房、设备间等区域的装修及相关设备采购。二、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质,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西交交大演播室声学、舞美及灯光施工要求》,竣工后需要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演播室及录音室的专业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要求1.融媒体演播室:混响时间:0.50±0.1S,噪声评价曲线:NR-25;2.录音室:混响时间:0.4±0.1S,噪声评价曲线:NR-20;该检测报告将作为该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 三、本项目要求整体保修期不少于三年。四、该项目勘察现场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午3点,地点在创新港1号巨构北门口,要求委托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详细的采购要求及概况介绍,请访问西安交大采购办网站查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资格及相关证照,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 供应商应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3、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二)供应商报名方式:
重要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所有供应商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和投标(证书申请帮助)。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须按以下流程在西安交大采购办网站注册并完成在线报名:
1. 确认企业公章证书(KEY)办理完成并与公司注册账号绑定,确认证书驱动安装完成,并使用证书方式登陆供应商系统。
2.核对注册信息准确性和证照扫描件的根据 公告及系统要求完善供应商库信息;公告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关证照必须扫描上传至“资质”栏目内。
3. 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点击在线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4. 报名信息会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并提交审核,此过程可能需要输入证书PIN码,注意不是供应商注册的密码。
5. 供应商报名后应及时登陆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查看审核情况,根据审核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复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6. 采购文件发布后,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元)
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7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6日 20:15-2020年10月23日 12: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周三下午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登陆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免费下载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号交大出版大厦19层南侧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号交大出版大厦19层南侧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 信息发布风险提示
西安交大采购办可采用短信、微信、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供应商审核进度和结果,但因存在信息未被接收方正确接收的风险,供应商不应依赖相关通知信息。供应商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以西安交大采购办系统审核记录为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的报名失败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只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通过审核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通过任何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都将予以拒绝。
(三)开标时间地点说明
本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地点为公告发布时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最终以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向报名审核合格供应商公告的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与本采购公告不一致的,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如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发生变化,采购办将在法定时限内通过供应商库向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登陆西安交大供应商库获取最新信息。
(四)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cgb.xjtu.edu.cn)发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西安交通大学综合信息门户(info.xjtu.edu.cn)“采购信息”栏目合法转载西安交大采购办网站公告信息。
除上述媒介外,西安交大采购办未在其他媒介发布该项目采购公告,其他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本采购信息以及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资料获取地址
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的唯一地址为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cgb.xjtu.edu.cn),请供应商报名及下载资料前认真核实网站地址。
(六)其他补充说明。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总报价为********.95元,其中总措施项目费为546421.77元。2.在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员安全,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远程开标操作说明》。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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