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澄清公告

关于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由我司组织的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BACG********73),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标前预备会议内容,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意向合作方、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意向合作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鉴于国内部分城市没有工商网站或工商网站无法体现股权比例,意向合作方参与投标时,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股权关系截图(或打印件)或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涉及到境外的公司,则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2、意向合作方(含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意向合作方控股子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是指意向合作方(含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意向合作方所属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意向合作方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物业管理公司股权比例≥51%。

3、物业管理能力的评分项中要求在管住宅类、商业类的合法产权物业项目(单个项目需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合同关键页的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提供的在管物业《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的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即可。

4、评分细则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同等效力证书上的面积为准”中的同等效力证书是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已竣工及项目面积的证明文件。

5、已开发完成的与社区股份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与社区股份公司合作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非农建设用地原地开发项目、征地返还用地开发项目、留用地开发项目。

6、实缴资本若为外币的,在评标时以实缴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为人民币。

7、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用地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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