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星火乡星火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需求公示
桦川县星火乡星火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需求公示
桦川县星火乡星火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需求公示
一、招标信息
1.采购单位:桦川县新农村社会事业促进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桦川县星火乡星火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3.采购项目类别:工程类
4.采购预算:468.43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工程施工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以合同签订为准)
10.履约验收:施工方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方自行验收,建设单位不予承认。(其他要求参照施工合同)。
1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形象过半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5%,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一年后支付。
12.质保期:1年
13.售后服务: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工程方无偿负责维修;工程方收到建设单位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其他需要参照施工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桦川县新农村社会事业促进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北段
联 系 人:于立鹏
联系方式:****-*******
邮箱:hcxncb@163.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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