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二次)
二、项目编号:XBZB-2020-177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周期:自中标后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
采购预算金额:24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近5年的业绩要求:近5年内有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不得少于三项。该业绩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应为执业5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工程建设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仲裁等多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文件予以证明;
6.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须提供近5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得少于三项、“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缺一不可,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谢绝报名。合格投标人可在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6 日—2020年 10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水清木华写字楼10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市水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10楼
6.3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太兴路光源生产楼3楼
联 系 人:闫明
电话:0991- *******
采购代理: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水清木华写字楼10楼
采购代理联系人:秦玲
联系电话:****-*******/139*****735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