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褒城镇连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勉县褒城镇连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勉县褒城镇连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3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勉县-2020-00021

2、项目名称:勉县褒城镇连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947,862.47元

4、最高限价:947,862.47元

5、采购需求:勉县褒城镇连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项,采购预算: 947,862.47元,项目概况: 建烽火台一座(长9.08米、宽9.08米、高11.2米);M7.5浆砌片石挡墙一面(长26米、高11.2米);建设700*850mm混凝土排水沟长22.7米;地面铺装141.8平方米;栽植乔木13株,灌木46.3平方米;安装嵌入式配电箱一台,户外壁灯5套,射树灯28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5 00:00:00至 2021-01-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4、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3 17:30:00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及资质复印件壹份。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30 09:3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勉县褒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褒城镇连峰社区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95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160*****53465.pdf&fileName=%E8%A4%92%E5%9F%8E%E9%95%87%E8%BF%9E%E5%B3%B0%E7%A4%BE%E5%8C%BA%E9%A1%B9%E7%9B%AE%E7%A3%8B%E5%95%86%E5%85%AC%E5%91%8A.pdf))">褒城镇连峰社区项目磋商公告.pdf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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