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盘扣支架租赁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盘扣支架租赁公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所需盘扣式支架组织集中租赁。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内容
本次租赁盘扣式支架约1102吨,数量为高峰期使用最大数量,最终使用数量以现场实际进货数量为准,具体规格详见下表:
包件号 | 租赁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租赁周期 | 备注 |
PKZL-01 | 盘扣 横杆、立杆、斜拉杆 | DN48 | 吨 | 822 | 300天 | |
盘扣 顶托 | 200/350/500 | 根 | 30000 | 300天 | ||
盘扣 底托 | 600mm | 根 | 30000 | 300天 | ||
盘扣 调节基座 | 500mm | 根 | 10000 | 300天 |
2、合格的报价人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租赁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租赁产品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租赁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2.3报价产品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出具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4报价人需具备承租人所需盘扣式支架及配套设施的供货能力,近两年有良好的供应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1000吨及以上租赁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2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八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0年10月30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八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为每包件人民币2万元整,请于2020年10月29日12:00时前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递交到承租单位指定账户,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方(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八路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 崔东 崔长凯
联系电话:187*****277 184*****679
邮箱:********@qq.com">********3@qq.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昌东湖支行
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Ο二Ο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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