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竹溪县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标段)(HBZH-202009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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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009FJ-
********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0】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招标
代理机构为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向坝乡卫生院、新洲镇卫生院、泉溪镇卫生院、鄂坪乡卫生院
建设规模:向坝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新建和竹溪县新洲镇、泉溪镇、鄂坪乡卫生院发热门诊改造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标段划分:第四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
合同估算价:334.67万元
2.3其他:本招标项目包括二个标段: 第三标段为竹溪县桃源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新建项目,第四标段为向坝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新建项目和竹溪县新洲镇、泉溪镇、鄂坪乡卫生院发热门诊改造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300万元以上(文教卫房建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根据《十堰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动态评价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18】114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应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的《十堰市企业征信评定登记报告书》中诚信登记动态评价达到A级。(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查询截图)。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烧田大道
邮编:442300
联系人: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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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后襄河C地块1栋1单元22层16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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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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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