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监测站检验化验仪器招标公告
粮油质量监测站检验化验仪器招标公告
榆林市粮油质量监测站采购检验化验仪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粮油质量监测站采购检验化验仪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文件编号:YLCGS2012-012J。
2、谈判内容:固定光栅近红外分析仪(进口品牌)一台、超纯水仪一台、定氮仪(全自动)一台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3、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9 月 17 日至 9月 21日;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3:00-17:00(节假日除外)。
4、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初审资质文件,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417室)购买标书。每份标书200元,售后不予退还。(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标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初审合格,向综合科现金或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6、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前;
开标时间:2012年9月 26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7、谈判资质要求:
7.1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7.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资金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7.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地税)登记证等副本原件。
7.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1.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
7.1.5、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且该进口产品需为国家粮食局认可推荐产品。出具总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地税)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初审、复审。
7.2-1、初审: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上述7.1.1、7.1.2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7.2-2、复审:
(1)上列2.1.1-2.1.5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3)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采购单位:榆林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项目咨询:叶成才 电话:189*****788
9、谈判组织单位: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田 斌 崔 娜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李亚玲 联系电话:****-*******;
地 址: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原二街榆林宾馆2号楼4楼) 邮政编码:719000
10、保证金汇款帐号:
户 名: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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