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财政局关于2018-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通报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2018-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index.html">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index.html">通知公告


<$[标题]>begin温岭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通报<$[标题]>end

2019-04-29 15:07:30浏览次数:字体:[ ]170*****095********.png">打印
分享到:


<$[信息内容]>begin


各有关单位:

依据《温岭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温财综〔2017〕3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温岭市财政局会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执业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于2019年1月份对全市17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检查考核重点围绕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保证金、招标文件售价、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处理、废标情况和存档资料完整性等方面内容进行,现将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中将合同业绩金额作为评分项。

2. 采购文件中未对投标文件的装订作严格要求,仅写“装订成册”,未明确要求成册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有活页现象,导致许多投标文件出现用订书机装订的现象,该种装订方式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3. 评分标准设置存在偏向性,参数指标设置明显偏向于某一供应商。

(二)信息发布

1. 未及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 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日期不一致。

3. 采购合同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三)采购程序

1. 资格审查不到位。有些缺少资格审查环节;有些由专家代为进行资格审查;有些代理机构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 保证金收取、退还不到位。大多数缺少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相关记录资料,有些虽有记录但未登记保证金到帐和退还的时间,更有个别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

3. 专家抽取不到位。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市公管委提交《专家抽取申请表》。

4. 开标前更换项目组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参与开标。

5. 未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5]13号)准备相关表格,普遍缺少《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记录表》。

6. 对畸高畸低评分未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废标没有评审委员会意见。

7. 采购人代表无授权函。

8. 采购合同中缺少合同签订日期。

(四)备案资料

1. 资料完整性差,例如:1)采购文件审查表缺少复核人签字盖章等;2)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备案资料缺失;3)缺少相关采购信息发布的网页截图;4)缺少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记录资料;5)缺少中标通知书。

2. 资料未装订成册或装订顺序混乱,资料没有制作目录和页码,成册的资料外没有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咨询有公司2家代理机构未按时向我局提供备案检查资料,给予扣分处理。

二、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暴露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希望各代理机构对照以上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积极进行整改。

(一)加强采购文件的编制管理

一是采购文件要有内部审核机制。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必须分岗设置,编制人与审核人要各负其责,不能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

二是采购文件要紧扣项目特点。避免采购文件照搬照抄、千篇一律,必须针对项目特点编制采购文件。

(二)提高采购活动现场组织能力

一是熟悉政府采购现场程序。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5]13号)的规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服从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现场管理。

二是提高代理人员业务水平。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需要不断进行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现场应变能力。

三是提高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代理机构要维护现场评审秩序,提醒、制止某些专家的不当言论;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对供应商的询问要耐心解释,避免矛盾激化。

(三)严格备案资料存档制度

一是及时规整存档资料。检查中发现有些代理机构存在突击整理存档资料,应付检查考核的情况。今后,各代理机构要及时整理资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存档资料报财政局备案,没有提交已完成项目的存档资料前将不再对其新的采购文件进行备案。

二是规范资料装订格式。存档资料应装订成册(非活页),制作目录并编制页码,成册的资料书脊处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三、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综合评定结果

根据《温岭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温财综〔2017〕3号)文件第十三条,综合各代理机构季度扣分情况和年底资料检查情况,对全市代理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温岭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评定结果见附件。

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充实完善业务知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规整采购存档资料,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整体水平。

温岭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8日

********c43ac6879e96.doc">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通报.doc



<$[信息内容]>en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温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通报.doc end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