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综字[2012]5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突泉县
建设规模: 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
投资额:总投资3914.37万元,其中管网工程1294.42万元,厂区建设2619.95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由地方和企业自筹。
2.2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管线11.8公里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执业证(监理)、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良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突泉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突泉县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顾元平
电 话:136*****622
(2)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兴安北大路原人防综合楼五楼
网 址:baoqiaolipeng@163.com
联 系 人:韩霜
(3)招标代理机构: 兴安盟乾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中心血站路西)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 武凤霞
电 话: 150*****661
传 真: 0482~*******
电子邮件: hcgczjzx-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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