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附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卫处附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县环卫处附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环卫处附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工程造价:约60万元;

工程规模:装修面积511.67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装修工程;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 外县投标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5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6 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持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交易员凭交易员证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

5.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 2012年 9月19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6.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交易证、交易员证;

⑶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⑷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⑸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⑺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⑻外县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⑼企业须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说明:以上⑴~⑼资料原件备查,除IC卡外其余资料复印件均留存。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入围数量要求:

8.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2011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强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新星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统称“先进集体”,按象政发[2012]16号文件为准)中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0家时,n=5;5家≤先进集体数≤9家时,n=4;先进集体数≤4家时,则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8.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8.3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系人:吴丹 联系人(交易员):胡悠悠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电 话:139*****777 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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