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金鸡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罗定市金鸡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2-09-14)


罗定市金鸡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云浮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云浮市财政局(云财农综[201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罗定市金鸡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罗定市金鸡镇 

建设投资规模:工程预算653.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1个,治理面积0.71万亩。

资金来源: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13年4月30日,工期172个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不包含暂定叁级)资质;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

(6)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经验;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投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类专业)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

(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业绩证明(至少一宗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罗定市罗城镇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罗定市罗城镇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2000元/套,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

招标人:罗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罗定市罗城镇大岗东路54号农业局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招标服务机构: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罗定市罗城镇龙园西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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