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人防工程质量检测。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线路全长29.592km,共设置车站22座,换乘站9座,全部为地下站;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工程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的东延伸线,线路总长1.37km(一站一区间),线路起自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东方广场站(不含),终到东枢纽站(含)。一般设防车站防核武器抗力级别6级,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6级,防化等级丁级;重点设防车站防核武器抗力级别5级,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防化等级丙级。设防车站战时车站作为紧急人员掩蔽部、物质储备库,战时通风一般设防车站设置清洁式通风和隔绝式防护,重点设防车站增设滤毒式通风方式。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双丰站(含)-长春西站(含)-祝家屯站(含)-岱山公园站(含)-飞跃广场站(含)-欧亚卖场站(含)-光谷大街站(含)-硅谷大街站(含)-蔚山路站(含)-南四环路站(含)-前进大街南站(含)-南湖中街站(含)-南部新城西站(含)-华庆路站(含)-南溪湿地站(含)-福祉路西站(含)-吴家店东站( 含)-新城大街站(含)-樱花街站(含)-聚业大街站(含)-省博物馆站(含)-长影世纪城站(含)及区间]和2号线东延[东方广场(不含)-东枢纽站(含)及区间]的人防工程人防防护、防化设备,主体检测(门框墙)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及出入口、区间、风井、疏散通道的所有人防设备。本检测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人防防护设备门框墙检测、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工程检测;配合甲方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支持。

(2)人防段门框墙、临空墙穿墙管孔封堵工程的质量检测。

(3)与土建设计、设备系统设计、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调试单位配合接口相关事宜。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中的检测类别及项目),并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方(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防护工程师资格证,近五年(2015年至今)具有轨道交通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7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轨道交通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16〕4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的检测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检测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以联合体名义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要求的材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尹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转805

2020年10月19日


标签: 质量检测 人防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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