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施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0]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二期)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19]6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建设资金为 7864.9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7864.9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48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二期),建设规模为14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感知监测分系统 、预警信息发布扩建分系统、风险研判和效益评估分系统 、质量管理分系统、科普宣教分系统 、基础设施建设( 扩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融媒体发布中心)、基础支撑平台七个部分 。,总投资额7864.99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二期)基建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主要包括:前厅180平方米,扩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420平方米,融媒体发布中心420平方米,机房130平方米,卫生间55平方米,公用楼梯间、走廊、消防间275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监控及门禁工程等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725.07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0月2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邮箱jjzbdl@126.com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锦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邮政编码:300074联系人:陈子煊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卢君、于任联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10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子煊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华维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hxzhbb@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谊城道谊城社区居委会院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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