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村土地整理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日新村土地整理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双辽市茂林镇日新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辽市茂林镇日新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双国土资字【2012】7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双辽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耕地开垦费,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双辽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337.99公顷,新增耕地201.86公顷。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施工内容 最高限价
01 茂林镇日新村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563.52万元
监理 茂林镇日新村 施工阶段监理 5.63万元
2.4 预计工期:2012年10月18日-2013年6月30日。
2.5 建设地点:吉林省双辽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及监理投标人均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企业,施工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过去五年内有修建相似工程施工的经历;监理投标人均须具备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的企业,近三年监理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和吉建管【2007】17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持有入吉备案证明书,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并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公告的方可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投标。
3.7 潜在施工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信誉担保金并签承诺书:①、信誉担保金金额:按所报标段最高限价的10%交纳,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5个工作日后返还。(报名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即:9月26日下午16:00前未到账,报名无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②、提交信誉担保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必须通过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③、信誉担保金递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双辽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辽市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441 001 040 014 339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外省企业入籍手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1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 双辽市辽河路2399号
邮政编码: 136400
联 系 人: 王军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宋莉、张吉庆、吕善哲、高源伯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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