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体育场塑胶跑道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体育局体育场塑胶跑道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 新丰县体育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11]104号

3、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 标 项 目 名称: 新丰县体育局体育场塑胶跑道

5、招 标 项 目 内容: 设计图纸(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6、招 标 项 目 规模: 400米塑胶运动场;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财拨及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丰城镇老体委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10、预计投资: 315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介绍信采用标准A4纸或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韶关市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技术交底会、招标答疑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1份:

(1)、封面(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2)、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

(4)、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10)、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符合项目等级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3)、填写附件二、附件三,人员名单须与招标文件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相同。

(14)、韶关市以外的外地企业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文件复印件。

(15)拟用塑胶跑道产品(透气型)必须提供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接受Ⅱ型产品,且互联网可查),且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并提供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使用证明书原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从本专业专家库中抽取3名的单数专家组成5人的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6、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7、评标定标方法:A+B评标法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

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或

符合性审查委员会主持人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符合性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9、符合性资格审查后,即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500元,施工图纸复印费每份500元,报名费100元。(匀售后不退)

三、有关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2年9月17、18、19、20、21日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8~24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3:00~4:3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3
递交资审资料时间、地点
2012年9月25日上午9:00~9:30前,9:30时后不接收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4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
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4:3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5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2012年9月25日,下午5: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6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并与招标人联系

7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2年10月8日12:00截止 潘生:139*****818

传真:****-******* 新丰县丰城街道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2年10月16日,下午2:20~3: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9
开标时间、地点
2012年10月16日,下午3: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丰城镇建设路五号住建局四楼)

10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新丰县体育局: 潘生

电话: 139*****818

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范工 电话:0751-8616600

传真:0751-8616600 电子邮箱:sgjsgs@163.com

12
备注
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招 标 单 位:新丰县体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 项目招标公告后,根据本单位的实力、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日

附件二: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程项目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或工程规模
开、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附件三: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

公司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项目部(现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4、施工主管





5、质量员





6、材料员





7、资料员





8、造价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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